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先锋安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8-10-19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恒泰证券自2018 年10
月22 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名单
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 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 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471-4972675
联系人:熊丽
二、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2018 年10 月22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恒泰证券办理先锋安盈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认/申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
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
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
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
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5-9998
2、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xf-fund.com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者留意风险特此公告 。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 八年十月十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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