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汇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开放期的公告
2023-12-15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广发汇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汇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2023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广发汇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广发汇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917,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3年12月8日进入开放期,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现将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截止日由2023年12月14日延长至2023年12月21日。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自2023年12月22日起至2024年3月21日(含)为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本次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请遵循本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广发汇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以及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