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聚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25-12-30 文字大小 【 】 【打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聚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
瑞信聚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相关
规定,工银瑞信聚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1月7日,并于2026年1月8日进入清算程
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聚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工银聚福混合A 005943
工银聚福混合C 00594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9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
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一定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2025年12月29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
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就此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自2025年12月30日开始继续按《关于暂停工银瑞信聚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停止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且不再恢复,但正常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2026年1月7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6
年1月8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进入
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在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各自履行职责,继续忠实、勤
勉、尽责地履行本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
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
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但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
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
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可以登录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ubs.com.cn)或拨打工
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11-9999(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
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