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018-05-22 文字大小 【 】 【打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 乐逸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目 录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前言 ................................ ................................ ................................ ............................... 1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3
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基金的本情况 基金的本情况 基金的本情况 基金的本情况 ................................ ................................ ................................ ........... 9
第四部分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份额的发售 ................................ ................................ ................................ ......... 11
第五部分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基金备案 ................................ ................................ ................................ ..................... 13
第六部分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15
第七部分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 ..................... 24
第八部分 第八部分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份额持有人大会 份额持有人大会 ................................ ................................ ................................ . 32
第九部分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 ......................... 40
第十部分 第十部分 基金的托管 基金的托管 基金的托管 ................................ ................................ ................................ ................. 43
第十一部分 第十一部分 基金 份额的登记 份额的登记 份额的登记 ................................ ................................ ................................ ..... 44
第十二部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 ................................ ................................ ................................ ............. 46
第十三部分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基金的财产 基金的财产 ................................ ................................ ................................ ............. 52
第十四部分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资产估值 ................................ ................................ ................................ ......... 53
第十五部分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58
第十六部分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60
第十七部分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 与审基金的会计 与审基金的会计 与审基金的会计 与审................................ ................................ ................................ . 62
第十八部分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63
第十九部分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 ......................... 69
第二十部分 第二十部分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 ................................ ................................ ................. 71
第二十一部分 第二十一部分 第二十一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 ................................ ................. 72
第二十部分 第二十部分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的效力 ................................ ................................ ................................ . 73
第二十三部分 第二十三部分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 ................................ ................................ ................................ ............. 74
第二十四部分 第二十四部分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75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
第一部分 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 “《合同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销售办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 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益。
二、 基金合同是规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本法律文件,其 基金合同是规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 基金相关的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系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他与 基金相关的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系任何文件或表述,如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 按照《基金法》、合 按照《基金法》、合 按照《基金法》、合 按照《基金法》、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管理、托和份额持有。投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管理、托和份额持有。投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管理、托和份额持有。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持有和的当事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持有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三、 长江 乐逸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由管理人依照《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由管理人依照《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注册 。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 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决策行承担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托在本合同之外披露涉及的信息,其 基金管理人、托在本合同之外披露涉及的信息,其 基金管理人、托在本合同之外披露涉及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有冲突以内容涉及界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有冲突以内容涉及界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有冲突以金合同为准。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规成立并运作,若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规成立并运作,若 基金合同的 内容与届时有效法律规的强制性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为准。
六、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六、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50% ,且本基金 ,且本基金 ,且本基金 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 销售 。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3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如含义:
1、基金或本:指 长江 乐逸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 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长江 乐逸 定期开放 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 债券型发起 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 式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本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长江 乐逸 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充
6、招募说明书:指《 招募说明书:指《 招募说明书:指《 长江 乐逸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招募说 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长江 乐逸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政范性文件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政范性文件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政范性文件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政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基金法》:指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 13 年 6月 1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年 4月 24 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四次议《关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四次议《关于 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月 15 日颁布、同年 6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12 、《运作办法》: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4
13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实施的《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实施的《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 、流动 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规 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规 、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15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 资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 资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 资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不影响,确保投资者合法权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不影响,确保投资者合法权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16 、中国 证监会:指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19、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20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律规定可以投资于在 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律规定可以投资于在 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律规定可以投资于在 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律规定可以投资于在 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律规定可以投资于在 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律规定可以投资于在 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律规定可以投资于在 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律规定可以投资于在 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律规定可以投资于在 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律规定可以投资于在 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律规定可以投资于在 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外机构者
22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律规定,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律规定,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律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取得家外汇管理局的投资额度运用来自境人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取得家外汇管理局的投资额度运用来自境人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取得家外汇管理局的投资额度运用来自境人 民币资金投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基外机构者
23、投资人:指个者 、机构投资人:指个者 、机构投资人:指个者 、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 、人民币合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 律、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 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人合称 。本 基金 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 销售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人
25、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投资等业务
26、销售机构:指 销售机构:指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 金管理人签订了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业的机构
27、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 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8、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 长江证券(上海) 长江证券(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 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 用于 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及其变动情况账户
30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构办理认购、 申赎回办理认购、 申赎回办理认购、 申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转换、托管及定期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书面确认的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书面确认的 日期
32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产清算完毕,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券交易所的正常日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6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开放日
37、T+n T+n日:指自 T日起第 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38、封闭期: 本基 金以三个月为一封闭期,在内不接受本基 金以三个月为一封闭期,在内不接受本基 金以三个月为一封闭期,在内不接受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的 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包括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包括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次起(包括该至三月后的对前一止 。 如该对日不存在 ,则对日 ,则对日 调整至该 对应 月度的最后一 个工作 日;如该对为非工 日;如该对为非工 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工39、开放期: 指本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指本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指本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自封闭期结束 之日的下一个工作起进入开放期。本基金每次不少于 之日的下一个工作起进入开放期。本基金每次不少于 5个工作日且最长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 理人届公告为准且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 理人届公告为准且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始的 2日前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内发生 日前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内发生 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期间中止 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期间中止 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起继续该开放 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起继续该开放 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起继续该开放 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的要求
40 、开放日:指 开放日:指 开放期内 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 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 作日
41 、开放时间:指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 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 、《 业务规则》:指《 业务规则》:指《 业务规则》:指《 业务规则》:指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 规则》, 是范基金管理人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规则》, 是范基金管理人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规则》, 是范基金管理人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规则》, 是范基金管理人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规则》, 是范基金管理人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规则》, 是范基金管理人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规则》, 是范基金管理人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规则》, 是范基金管理人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规则》, 是范基金管理人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规则》, 是范基金管理人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规则》, 是范基金管理人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共同遵守
43、发起式基金:指按照《运作办法》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募集, 由基金 管理人、股东高级员或经(指由基金 管理人、股东高级员或经(指由基金 管理人、股东高级员或经(指由基金 管理人、股东高级员或经(指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的同时 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的同时 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的同时 也可以包括基金经理之外公司投研人员,下同) 也可以包括基金经理之外公司投研人员,下同) 等人员 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 一定期限 的证券投资基金
44、发起资金:指基 、发起资金:指基 、发起资金:指基 金管理人 股东资、基固有金管理人 股东资、基固有金管理人 股东资、基固有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等参与认购的资。发起本额不少于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等参与认购的资。发起本额不少于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等参与认购的资。发起本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年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7
45、发起资金提供方:指包括以认购 本基且承诺、发起资金提供方:指包括以认购 本基且承诺、发起资金提供方:指包括以认购 本基且承诺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高 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高 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高 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高 级管理人员
或基金经等46、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7、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8、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和招募说明书规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和招募说明书规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
现行49、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合同和管理届时效公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合同和管理届时效公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合同和管理届时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 金管理人、某一份额转换为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 金管理人、某一份额转换为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 金管理人、某一份额转换为金管理人的其他基份额行为
50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51 、定期 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定期 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定期 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 日、扣款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 日、扣款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 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2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 开放期 内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 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出申请后扣除购及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出申请后扣除购及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出申请后扣除购及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出申请后扣除购及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出申请后扣除购及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超过上一 工作 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53、元
:指人民币54、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 红利、 股息红利、 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价差银 债券利息、买卖证价差银 债券利息、买卖证价差银 债券利息、买卖证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成本和费节约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成本和费节约
55、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 的价值总和
56、基金资产净值
: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57、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资产除以总数
5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的过程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8
59、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站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站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站 及其他媒 介
60 、不可抗力:指本 不可抗力:指本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 事件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9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长江 乐逸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 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 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内、与本基金以定期 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内、与本基金以定期 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内、与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以三个月为一封闭期,在内不接受份额的申购 本基金以三个月为一封闭期,在内不接受份额的申购 本基金以三个月为一封闭期,在内不接受份额的申购 和赎回 。本基金的 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或每个开 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或每个开 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或每个开 放期结束之日次起(包括该)至三个月后的对前一止。 放期结束之日次起(包括该)至三个月后的对前一止。 放期结束之日次起(包括该)至三个月后的对前一止。 如该对日不存 在, 则对日调整至该应月度的最后一 个工作 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则顺延 ;如该对日为非工作,则顺延 ;如该对日为非工作,则顺延 至下一工作日。
开放期为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间。自每个封闭结束 开放期为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间。自每个封闭结束 开放期为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间。自每个封闭结束 之 日的下一个工作起 日的下一个工作起 日的下一个工作起 进入开放期。本基 进入开放期。本基 进入开放期。本基 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不 个工作日、不 超过 20 个工作日,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 人届公告为准,且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 人届公告为准,且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始的 2日前进行公告 。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内发生不可抗力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 消除之日次一工作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的要求。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投资 在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投资 回报 。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0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
总本基金为发起式,的 本基金为发起式,的 最低募集份额总为 1,000 万份,基金募集 万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其中使用基金管理人股东资、 固有基金管理人高级员、经等资认购的额不少于 基金管理人高级员、经等资认购的额不少于 1,000 万 元人民币。
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持有认购的基份额期限自合同生效 日起不少于 3年。认购 年。认购 本基金 份额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等在上述期限 内离职的,其持有期限承诺不受影响。
法律规和监管机构另有定的除外。
六、基金份额 发售 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 具体认购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七、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以及不损害已有份额持权益的情况 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调整份额类别设置和 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 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召开份额持有大 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召开份额持有大 会。
九、其他事项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的份额或构成致行动人多个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1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方式对象
1、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具体发售 时间见基金份额个月,具体发售 时间见基金份额公告。
2、发售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网点 或以其提供的他方式 公开发售,各销机 公开发售,各销机 构的 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管理人届时布构的 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管理人届时布构的 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管理人届时布调整 销售机构的 销售机构的 销售机构的 销售机构的 销售机构的 相关公告。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基金机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金提供方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金提供方 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人 。本 基金 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 费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认购费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认购费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认购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持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承担。
5、认
购申请的确基金销售机构 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一定成功,而仅基金销售机构 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一定成功,而仅确实接收到认 购申请。认的确以登记机构结果为准对于及 购申请。认的确以登记机构结果为准对于及 购申请。认的确以登记机构结果为准对于及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2
认购份额的确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认购份额的确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否则 ,由此产生 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自行承担。
三、基金份额认购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 。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累计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累计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累计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累计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累计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累计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累计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累计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累计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累计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 。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认购费按每笔 认购费按每笔 认购申请单独 认购申请单独 计算。 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四、发起资金的认购
本基金发起资认购的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 万元,且发起资金 认购的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不少于 3年,期间份额不能赎回。认购本基 金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间份额不能赎回。认购本基 金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间份额不能赎回。认购本基 金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金经理等人员在上述期限内离职的,其持有承诺不受影响。
本基金发起资的认购情况见管理人届时布公告。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3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不少于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不少于 1,000 万份,基金募集额不少于 万份,基金募集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其中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额合 计不少 于 1,000 万元,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其认购的基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万元,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其认购的基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年) 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发售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需在报告中对发起金提供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需在报告中对发起金提供 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备案条件的,自管理人办完毕手续并取得 基金募集达到备案条件的,自管理人办完毕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 金合同》生效;否则不。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 金合同》生效;否则不。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期间的资存入专门账户,在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足 基金备案 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 存款利息 ;
3、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 销售 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 基金管理人、托和 基金管理人、托和 销售 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自承 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 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 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若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若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若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金合同自动终止,时不得通过召开基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期限。若 金合同自动终止,时不得通过召开基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期限。若 金合同自动终止,时不得通过召开基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期限。若 届时的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被取消、更改补充 届时的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被取消、更改补充 届时的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被取消、更改补充 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有效的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的,连二十个工作日出现份额持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的,连二十个工作日出现份额持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的,连二十个工作日出现份额持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4
有人数量不满二百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管理应在定期报 有人数量不满二百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管理应在定期报 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国证监 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国证监 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国证监 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 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同等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同等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同等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时,从其。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5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 机构进行。具体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 机构进行。具体机构 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 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基金份额的开放期
和封闭本基 金以三个月为一封闭期,在内本基不接受份额的申购 金以三个月为一封闭期,在内本基不接受份额的申购 金以三个月为一封闭期,在内本基不接受份额的申购 和赎回 。本基金的 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或每个开 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或每个开 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或每个开 放期结束之日次起(包括该)至三个月后的对前一止。 放期结束之日次起(包括该)至三个月后的对前一止。 放期结束之日次起(包括该)至三个月后的对前一止。 如该对日不存 在,则对日调整至该应月度的最后一 在,则对日调整至该应月度的最后一 个工作 日;如该对为非工作,则顺延 日;如该对为非工作,则顺延 日;如该对为非工作,则顺延 至下一工作日。
开放期为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间。自每个封闭结束 开放期为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间。自每个封闭结束 开放期为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间。自每个封闭结束 之 日的下一个工作起 日的下一个工作起 日的下一个工作起 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不少于 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不少于 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不少于 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不少于 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不少于 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不 个工作日、不 超过 20 个工作日,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 人届公告为准,且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 人届公告为准,且人最迟应于 开放期始的 2日前进行公告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内发生不 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期间中止计 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期间中止计 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起继续计该开放期 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起继续计该开放期 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起继续计该开放期 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要求 。
2、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开放日为期内的每个工作 日,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的正常日,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的正常日,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合同定公告暂停申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合同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 购、赎回时除外。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 业务。开放期办理申购与 业务。开放期办理申购与 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所时间变更或其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所时间变更或其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所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6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指媒介上公告。
3、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放日前依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放日前依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 赎回或者转换。 在开放期内,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 该开放期 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日 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日 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等请的,视为无效。
开放期以及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人届时发布 的相关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金额申购、份赎回 ”原则,即申 购以金额请,赎回以份额申;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时间内撤销;
4、赎回遵循 赎回遵循 “先进出 先进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 顺序赎回;
5、“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即若发生申购、赎回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即若发生申购、赎回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即若发生申购、赎回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即若发生申购、赎回损害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应当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请。
投资人在 提交申购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金,投资人在 提交申购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金,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否则所购、不成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否则所购、不成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否则所购、不成 立。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7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 款项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 款项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 款项申购 款项,申 款项,申 购成立; 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将在 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将在 T+7日(包括该日 )内支付赎回款项。 内支付赎回款项。
若遇证券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 若遇证券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 系 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 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托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流程时,赎回款项的划付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或 本基金合同载明其他暂停赎回款项的划付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或 本基金合同载明其他暂停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理。
3、申购和赎回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 开放日 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 有效 申购和赎回请的当天作 为申购或赎回请日 (T日),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T+1T+1T+1日内对该 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 应在 T+2 T+2日后 (包括该日 ) 及时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购 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购 不成功,则申购款项 本金 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 构对申购、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一定成功,而仅销售机 构对申购、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一定成功,而仅销售机 构对申购、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一定成功,而仅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购、赎回的认以登记机结果为准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购、赎回的认以登记机结果为准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购、赎回的认以登记机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 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并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并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回的最低份额,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 。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 。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具体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 。
4、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8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 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实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担。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 计算,并 按照 基金合同 的约定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除以当日基值,单位上述计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除以当日基值,单位上述计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除以当日基值,单位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 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详见《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详见《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详见《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额为按实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额为按实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净值并扣除相应费用,单位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净值并扣除相应费用,单位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基金财产。
5、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费用纳入财产的比例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费用纳入财产的比例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费用纳入财产的比例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费用纳入财产的比例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费用纳入财产的比例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费用纳入财产的比例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费用纳入财产的比例 详见《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 》,未归入 》,未归入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手续。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手续。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手续。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手续。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手续。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手续。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手续。 对持续有期少于 对持续有期少于 对持续有期少于 7 日 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份额具 体计算方法赎回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份额具 体计算方法赎回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份额具 体计算方法赎回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份额具 体计算方法赎回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份额具 体计算方法赎回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份额具 体计算方法赎回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份额具 体计算方法赎回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份额具 体计算方法赎回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份额具 体计算方法赎回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份额具 体计算方法赎回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合同规定确,并在招募说明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合同规定确,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规或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9
率或收费方式, 并在履行适当的程 序后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方式实施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 计划,期或不地开展活动。在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 计划,期或不地开展活动。在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 计划,期或不地开展活动。在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手续后基金理人可以对销售费 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手续后基金理人可以对销售费 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手续后基金理人可以对销售费 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8、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 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以及监管部 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以及监管部 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以及监管部 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以及监管部 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以及监管部 门、自律规则的定。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开放期内 发生下 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的申 购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或发生 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或登记、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或登记、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或登记、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或登记、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或登记、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或登记、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或登记、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或登记发生异常情况 发生异常情况 发生异常情况 导致 基金销售系统 、基金登记系 统或基金会计系无法正常运行。
7、个人投资者申购。
8、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 理人与托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 理人与托人协商一致 应当 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接受申购请措施 。
9、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8、9项暂停申购情形 项暂停申购情形 之一且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接受申购请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请被拒绝,款项将退还给在暂停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请被拒绝,款项将退还给在暂停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请被拒绝,款项将退还给在暂停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请被拒绝,款项将退还给在暂停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0
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恢复申购业务的办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恢复申购业务的办。开放期内因发生不 。开放期内因发生不 可抗力等原因而发生暂停申购情形的,开放期将按不时间 可抗力等原因而发生暂停申购情形的,开放期将按不时间 相应延长 。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开放期内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产净值。
4、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
5、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 理人与托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 理人与托人协商一致 应当 暂停基金估值 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
6、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时,基 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时,基 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时,基 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时,基 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 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 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 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人,未支付部可延期。若出现 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人,未支付部可延期。若出现 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人,未支付部可延期。若出现 巨额赎回 情形, 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在暂停赎回情况消除时,管人应及 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在暂停赎回情况消除时,管人应及 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在暂停赎回情况消除时,管人应及 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而暂停赎回 情形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而暂停赎回时间相应延长。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 工作 日的 基金总份额2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 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1
全额赎回或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 。其中,对单个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超过前一日基金 其中,对单个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超过前一日基金 其中,对单个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超过前一日基金 总份额 20%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赎回申请超过前一日总份额 20% 的此类 投资人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 缓支付赎回款项 缓支付赎回款项 :本基 金开放期内单个日出现巨额赎回的,本基 金开放期内单个日出现巨额赎回的,本基 金开放期内单个日出现巨额赎回的,本基 金开放期内单个日出现巨额赎回的,本基 金开放期内单个日出现巨额赎回的,本基 金开放期内单个日出现巨额赎回的,本基 金开放期内单个日出现巨额赎回的,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规及基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 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规及基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 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规及基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 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规及基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 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规及基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 确认。但对于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为全额支付投资款项 确认。但对于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为全额支付投资款项 确认。但对于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为全额支付投资款项 有困难或认为全额支付投资 有困难或认为全额支付投资 人的赎回款项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人的赎回款项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人的赎回款项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人的赎回款项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的,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按比例办赎回份额 不低于总动的,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按比例办赎回份额 不低于总2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 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延缓支付的赎 个工作日。延缓支付的赎 回申请以赎确认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
(3)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的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的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的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超过前一日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赎回申请超过 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赎回申请超过 前一日基金总份额 20% 的此类投资人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类投 资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因资人的赎回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管理人在当日按比例办的赎回份额 不低于基金总20% 的前提下 ,对该类投 资人的 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未能部分,投资人在提交时可 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未能部分,投资人在提交时可 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未能部分,投资人在提交时可 以选择延期赎 回或取消。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以选择延期赎 回或取消。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以选择延期赎 回或取消。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回,直到全部赎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日未获受理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并处理,无优先权以基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并处理,无优先权以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以此类推直到全部止。如投资人在提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以此类推直到全部止。如投资人在提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以此类推直到全部止。如投资人在提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以此类推直到全部止。如投资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处理。根据上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处理。根据上 述办理规则,如此类投资人提出的赎回申请在当个开放期内未能全部完毕 述办理规则,如此类投资人提出的赎回申请在当个开放期内未能全部完毕 述办理规则,如此类投资人提出的赎回申请在当个开放期内未能全部完毕 述办理规则,如此类投资人提出的赎回申请在当个开放期内未能全部完毕 述办理规则,如此类投资人提出的赎回申请在当个开放期内未能全部完毕 的,基金管理人对其余赎回申请应于 的,基金管理人对其余赎回申请应于 下个开放期 自动延期办理 。自动延期办理 。的赎回 申请以赎回确认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 巨额 赎回并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时,基金管理 时,基金管理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2
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 份额持有人,说明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1、发生上 发生上 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指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暂停 申购或赎回 申购或赎回 申购或赎回 的时间 的时间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最迟于 有关规定,最迟于 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的公告,并布最近 公告,并布最近 1个工作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 告 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不再另行发布公。
3、以上关于暂停及恢复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公告规定,不适用合同 、以上关于暂停及恢复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公告规定,不适用合同 、以上关于暂停及恢复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公告规定,不适用合同 、以上关于暂停及恢复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公告规定,不适用合同 、以上关于暂停及恢复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公告规定,不适用合同 、以上关于暂停及恢复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公告规定,不适用合同 、以上关于暂停及恢复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公告规定,不适用合同 、以上关于暂停及恢复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公告规定,不适用合同 、以上关于暂停及恢复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公告规定,不适用合同 、以上关于暂停及恢复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公告规定,不适用合同 约定的封闭期与开放转换引起暂停或恢复申购赎回情形。
十一 、基金转换
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及本合同的定决开办与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 业务,可以收取一定与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 业务,可以收取一定与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 业务,可以收取一定与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 业务,可以收取一定与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 业务,可以收取一定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法律及本合同的定制并公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法律及本合同的定制并公 告,并提前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 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其它。无论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其它。无论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其它。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份额投资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份额投资 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合法继承人;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机构依据生效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机构依据生效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基 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金登记机 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标准收费。
十三 、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3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 、定期额投资计 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办定期额计划,具体规则由另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办定期额计划,具体规则由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扣款 金,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扣款 金,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扣款 金,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
十五 、基金 份额 的冻
结和解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关依法要求的份额冻结与解,以及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关依法要求的份额冻结与解,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的其他情况下冻结与解。
十六、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份额持有通 在法律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份额持有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 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 将提前公告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 将提前公告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 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管理公告的业务规则办转让。
十七、基金份额的质押或其他业务
如相关法律规允许登 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如相关法律规允许登 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记机构有权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10-11单元
法定代表人:罗国举
设立日期: 2014 年 9月 1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 [2014]871[2014]871 [2014]871 号
开展公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监许可 [201[201 6]30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21 -80301221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 资金;
(2)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5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 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业务 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业务 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业务 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请;
(12 )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 )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 债权人 和股东 权利,为 权利,为 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13 )在法律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利益依进行融资;
(14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 所会计)选择、更换律师事务 所会计)选择、更换律师事务 所会计)选择、更换律师事务 所会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 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 等的业务规则;
(17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 )依法募集 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对不同分别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对不同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运作基金财;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6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和赎回价格的方法符 赎回价格的方法符 赎回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同》等 合《基金同》等 合《基金同》等 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和基金报告;
(11 )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 受理申购与赎回请,及时、足额支付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份额持有依法召集大;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复印;
(18 )组 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参与基金财产 的保管、 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不因退而免除;
(21 )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7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追偿;
(22 )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 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同期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同期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 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 表人: 沈仁康
成立时间: 1993 年 4月 1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复〔 批准设立机关和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复〔 批准设立机关和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复〔 批准设立机关和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复〔 2004 〕 91 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79 亿元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号: 证监许可〔 2013 〕1519 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 批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8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账户 、资金 、资金 账户等 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清算 ;
(5)提议召开或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7)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专职人员,负责财产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 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确保基金财产的 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划拨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 )除依据《基金法》 )除依据《基金法》 )除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管基金财;
(5)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及投资所需其他账户 及投资所需其他账户 及投资所需其他账户 及投资所需其他账户 ,按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 有关法律规 有关法律规 规定或监管机构另有 要求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 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 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 因审计、法律等外 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而向其的情况除;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9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 半年度和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半年度和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适当的措施;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上;
(12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 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
(13 )按规定制作相 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份额持支付收益和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份额持支付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大会或配合 基金管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大会;
(16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
(17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 )因违反 )因违反 《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而免除;
(20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
(22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 持有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金份额。作为《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金份额。作为《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金份额。作为《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金份额。作为《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份额。作为《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30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上书面签章或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 或转让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审议事项行使表决 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 管理人、托)对基金 管理人、托)对基金 管理人、托)对基金 管理人、托)对基金 管理人、托)对基金 管理人、托服务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 ,及时行使权利和履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合同》当人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获得的不当利;
(9)发起资金提供方使用 发起资金认购本基的额不少于 1,000 万元 , 且持有 发起资金 认购的基金份额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 3年;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31
(10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3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基金份 额持人出席会议并决。的每一表有权代基金份 额持人出席会议并决。的每一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若将来法律规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另规定的,以届时效法律为准。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规、监管机构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 除法律规、监管机构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 除法律规、监管机构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 除法律规、监管机构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 除法律规、监管机构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 除法律规、监管机构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 除法律规、监管机构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 除法律规、监管机构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 除法律规、监管机构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 当出现或 当出现或 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 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 )基金管理人或托要求召开份额持有大会;
(11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含 10% )基金 份额的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 )对基金 合同 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 其他事项;
(13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情况下,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持有人大会:
(1)法律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收取;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33
(2)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低赎回费率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费方式 ;
(3)因相应的法律规发生变动而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在法 律在法 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 份额持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 份额持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 份额持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 份额持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 份额持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 份额持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 份额持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 份额持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增加新基金份额类别或调整 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5)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7)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业绩比较准;
(8)本基金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推出新业务服; )本基金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推出新业务服;
(9)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其 他情形 。
二、会议召集人及方式
1、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时,由托;
3、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提出书面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并自出具书面 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应当配合 ;
4、单独或合计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 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管理提出议。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管理提出议。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管理提出议。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托管。理决定召集,应当自出具书面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托管。理决定召集,应当自出具书面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托管。理决定召集,应当自出具书面 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 单独或合计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应当向托管提出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应当向托管提出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应当向托管提出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应当向托管提出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34
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 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管理;托决定召集,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应当配 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应当配 合;
5、单独或合计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 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集的单 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集的单 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集的单 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集的单 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自行召集, 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 有人依法自行召集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 有人依法自行召集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托应当 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形式;
(2)会议拟审的事项、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人大会的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理有效期限等)、送达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 时间和地点 ;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履行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联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收取。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35
管理人或基金托拒不派代表对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影响管理人或基金托拒不派代表对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影响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方式 、通讯开会 或法律规及监管机构 允许的其他 方式召开,会议的由集人确定。 方式召开,会议的由集人确定。 基金管理人、托 基金管理人、托 管人须为基金份额持有行使投票权提供便利。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应当列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应当列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 基金 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 相符;
(2)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 (含 二分之 二分之 二分之 一)。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 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持有大会开时间三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持有大会开时间三 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 。
2、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会议 通知载明的 形式在表决截 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或系统 。通讯开会应 以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通讯开会的方 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 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托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托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托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36
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意见;托管或理经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意见;托管或理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影响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 )本人直接出具 表决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表决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的基金份额不 有人所持的基金份额不 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二分之一 (含 二分之 二分之 二分之 一); 若本人直接出具 若本人直接出具 若本人直接出具 表决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表决 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原公告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三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三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三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三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的应当代表三分之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的应当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 一以上(含三分之)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 一以上(含三分之)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 表决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表决 意见;
(4)上述第( )上述第( )上述第( 3)项中直接出具 )项中直接出具 表决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受托代表他出具 表决 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 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 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 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 表决 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合法律规、《基金同》和会议通知的定,并与登记机构录相符 合法律规、《基金同》和会议通知的定,并与登记机构录相符 。
3、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非现场方式者以与相结合的召 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非现场方式者以与相结合的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和通讯方式的进行具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和通讯方式的进行具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和通讯方式的进行具 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通知中列明。经载,基金份额持有 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通知中列明。经载,基金份额持有 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通知中列明。经载,基金份额持有 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通知中列明。经载,基金份额持有 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 他方式进行表决,者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 他方式进行表决,者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 他方式进行表决,者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 他方式进行表决,者他方式 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具体方式在通知中列明。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提案修改应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提案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37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 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和公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大会主持 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议的代表,在未能大会主持 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议的代表,在未能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议代表主持;如果理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议代表主持;如果理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议代表主持;如果理代表和 基金托管人授权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份额有代表和 基金托管人授权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份额有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含 50%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或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或份额 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作出的决议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个工作日内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每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和特别:
1、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决权的 二分之一 以上(含 以上(含 二分之一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均一般方式。
2、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 以上(含 三分之二 )通过方可做出。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本基 金与其他基合并 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38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 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有效出席,面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有效出席,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 为有效,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 为有效,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表决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 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如大会由基 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管 理托,但是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管 理托,但是理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 理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人。
基金管理或托不出席大会的,影响计票效力(2)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 机关予以)计票过程应由公证 机关予以)计票过程应由公证 机关予以)计票过程应由公证 机关予以)计票过程应由公证 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表对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不影响和结果。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39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 表决通过 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 指定媒介 上公告。如 上公告。如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 文、公证机构员姓名等一同告。
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 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 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 人、基金托管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 ,凡是直接引用法律规或监管 则的部分如将来,凡是直接引用法律规或监管 则的部分如将来,凡是直接引用法律规或监管 则的部分如将来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 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 根据新颁布的 法律规或监管则 协商一致并 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 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 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40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托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撤销或宣告破 产;
4、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 情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撤销或宣告破产;
4、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 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托或单独合计持有 10% 以上(含 10% )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名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 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的 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的 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的 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的 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三分之二 以上(含 三分之二 )表决通过;
3、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金管理人;
4、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更换 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 备案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个工作日 内在 指定媒介 公告 ;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料,及时 向临料,及时 向临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办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办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41
时基金管理人 或新任应及接收。时基金管理人 或新任应及接收。或临时基金管理人 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资产总值 和净值 ;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审计 ,审计 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管理人有关的字样。
原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新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管理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需采取审慎措施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失,并有义务协助新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尽快恢复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单独合计持有 10% 以上(含 10% )基金 份额的份额 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托管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名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 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的 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三 分之二 以上(含 三分之二 )表决通过;
3、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
4、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托管的决议须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托管的决议须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托管的决议须 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份额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份额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份额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个工作日 内在 指定媒介 公告 ;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资料,及时 办理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人或者临资料,及时 办理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人或者临资料,及时 办理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人或者临基金托管人 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 应当及时接收。新任或临时基金托管人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基金资产总值 和净值 ;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法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法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法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审计 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42
原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新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受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需采取审慎措施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失,并有义务协助新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尽快交接基金资产。
(三)基金管理人与托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总份额 10%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提名新的基金管 理人和托人;
2、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决议 生效后 2个工作日 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托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托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托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托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用法律规或监管则的部分,如将来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引用法律规或监管则的部分,如将来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托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托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托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 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43
第十部分 基金的托管
基金托管人和理按照《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基金托管人和理按照《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基金托管人和理按照《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基金托管人和理按照《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基金托管人和理按照《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托管协议。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是明确基金人与理之间在财产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护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44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 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 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管理人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机构 办理。基金管人委托其他机构本登记业务的,应与代 签订办理。基金管人委托其他机构本登记业务的,应与代 签订办理。基金管人委托其他机构本登记业务的,应与代 签订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人和代机构在投资者账户、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份额持有人名册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份额持有人名册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 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1、取得登记费;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 有人开户资料、交易基金份额持名册等;
4、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媒介上公告;
5、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 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登记务;
2、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务;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 户之日起不得 少于二十年 ;
4、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45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 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 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其他必要的服务;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 义务。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46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投资 在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投资 回报。
二、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 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融工,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本基金的 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融工,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国债、 金融公司企业地方政府次级国债、 金融公司企业地方政府次级国债、 金融公司企业地方政府次级国债、 金融公司企业地方政府次级国债、 金融公司企业地方政府次级国债、 金融公司企业地方政府次级国债、 金融公司企业地方政府次级国债、 金融公司企业地方政府次级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 易可转债)、 易可转债)、 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 直接投资 股票、权证, 但可 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股所形成的票、 因持 有该 股票所 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形成的权证 。因 上述原。因 上述原持有的股票和权证,本基金 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卖出。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80% ; 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10 个工作日和后 10 个工作日以及开放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 个工作日以及开放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 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政府债券占 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政府债券占 资产净值的 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内资产净值的 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内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当法律规的 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 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 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宏观周期、 行业公司研究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金融市场趋势的基础 公司研究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金融市场趋势的基础 公司研究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金融市场趋势的基础 公司研究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金融市场趋势的基础 公司研究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金融市场趋势的基础 上,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而下决定债券 组合久期、限结构上,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而下决定债券 组合久期、限结构上,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而下决定债券 组合久期、限结构上,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而下决定债券 组合久期、限结构上,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而下决定债券 组合久期、限结构类别配置策略,在严谨深入的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各债券流动性、供求关 类别配置策略,在严谨深入的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各债券流动性、供求关 类别配置策略,在严谨深入的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各债券流动性、供求关 类别配置策略,在严谨深入的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各债券流动性、供求关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47
系和收益率水平等,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券种。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经济形势(包括宏观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策资供 本基金通过对经济形势(包括宏观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策资供 本基金通过对经济形势(包括宏观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策资供 本基金通过对经济形势(包括宏观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策资供 需情况等)、 需情况等)、 大类资产配置价值等的研判, 分析究各风险收益特征大类资产配置价值等的研判, 分析究各风险收益特征在此基础上严控风险,制定不同资产的配置比例力争实现金稳健增值。 在此基础上严控风险,制定不同资产的配置比例力争实现金稳健增值。 在此基础上严控风险,制定不同资产的配置比例力争实现金稳健增值。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依据对宏观经济走势的分析,综合考虑各类子资产特征以及市场 本基金依据对宏观经济走势的分析,综合考虑各类子资产特征以及市场 整体流动性情况,采取定量模型与分析结合的式在各子类资产进行态 整体流动性情况,采取定量模型与分析结合的式在各子类资产进行态 整体流动性情况,采取定量模型与分析结合的式在各子类资产进行态 配置与调整。
(1)利率债券策略
①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通过分析国内宏观经济与综合货币政策,财预判出未来 本基金通过分析国内宏观经济与综合货币政策,财预判出未来 本基金通过分析国内宏观经济与综合货币政策,财预判出未来 本基金通过分析国内宏观经济与综合货币政策,财预判出未来 利率水平的变化方向,结合债券期限构供给流动性凸 利率水平的变化方向,结合债券期限构供给流动性凸 利率水平的变化方向,结合债券期限构供给流动性凸 利率水平的变化方向,结合债券期限构供给流动性凸 利率水平的变化方向,结合债券期限构供给流动性凸 度分析制定出具体的利率策略。
②久期选 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发展情况、融市场运行特点债券供给水平对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发展情况、融市场运行特点债券供给水平对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发展情况、融市场运行特点债券供给水平对 未来利率走势进行预判,结合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及投资比例规定态调整组 未来利率走势进行预判,结合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及投资比例规定态调整组 未来利率走势进行预判,结合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及投资比例规定态调整组 合的久期,有效地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合的久期,有效地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本基金在久期控制上遵循组合与封闭 期的限适当匹配原则。
③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骑乘操作策略,在严控风险的 前提下力争比持有到期更高本基金将通过骑乘操作策略,在严控风险的 前提下力争比持有到期更高本基金将通过骑乘操作策略,在严控风险的 前提下力争比持有到期更高收益。在市场利率期限结构向上倾斜并且相对陡峭时,选择投资持有债券伴 收益。在市场利率期限结构向上倾斜并且相对陡峭时,选择投资持有债券伴 收益。在市场利率期限结构向上倾斜并且相对陡峭时,选择投资持有债券伴 收益。在市场利率期限结构向上倾斜并且相对陡峭时,选择投资持有债券伴 随债券剩余期限减少,收益率水平较投资初有所下降通过的 随债券剩余期限减少,收益率水平较投资初有所下降通过的 随债券剩余期限减少,收益率水平较投资初有所下降通过的 下滑,获得资本利收益。
(2)信用债券策略
本基金在 基金管理人研发的信用债券评级体系础上,考察资质变 化、供需关系等因素,制定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①基于信用资质变化的策略
本基金根据管理人完善的信用风险分析框架,建立内部评级体系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48
根据债务主体的现金流和经营状况客观分析违约风险及合理信用利差水平,对 根据债务主体的现金流和经营状况客观分析违约风险及合理信用利差水平,对 债券进行独立、客观价值评估。规避信用状况恶化的发主体,挖掘市场定偏 债券进行独立、客观价值评估。规避信用状况恶化的发主体,挖掘市场定偏 债券进行独立、客观价值评估。规避信用状况恶化的发主体,挖掘市场定偏 债券进行独立、客观价值评估。规避信用状况恶化的发主体,挖掘市场定偏 低的品种。
②基于供给变化的策略
本基金 将根据市场债券供给变化,对资产组合做出相应调整。本基金 将根据市场债券供给变化,对资产组合做出相应调整。本基金 将根据市场债券供给变化,对资产组合做出相应调整。松紧程度和参与主体的交易意愿判断未来债券市场走向,采取合适投资策略 松紧程度和参与主体的交易意愿判断未来债券市场走向,采取合适投资策略 来获取收益 。
3、资产支持证券投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构成及质量提前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构成及质量提前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构成及质量提前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构成及质量提前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构成及质量提前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构成及质量提前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构成及质量提前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构成及质量提前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构成及质量提前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构成及质量提前 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在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的础上,对 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在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的础上,对 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在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的础上,对 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提前偿还和利率等进行分析, 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提前偿还和利率等进行分析, 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提前偿还和利率等进行分析, 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提前偿还和利率等进行分析, 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预期波动等,在严控 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预期波动等,在严控 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预期波动等,在严控 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预期波动等,在严控 风险的前提下高投资收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80% ;但在每个开放期的 前 10 个工作日和后 10 个工作日以及开放期间不受前 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
(2)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 持有现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 持有现(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资产净10 %;
(4)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券的 10 %;
(5)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3% ;
(6)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权证的 10% ;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49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8)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20 %;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10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合计规模的 10 %;
(11)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式(包括以 )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式(包括以 )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式(包括以 )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式(包括以 )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式(包括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式基金)持有一家上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式基金)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组合 ;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组合 ;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组合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期的 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期的 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的 30% ;
(12 )开放期内,本基 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开放期内,本基 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开放期内,本基 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开放期内,本基 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等。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等。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等。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等。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得主动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13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 保持一致;
(14)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 BBBBBBBBB以上 (含 BBBBBBBBB)的资产支持证 的资产支持证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5)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金资产净值的 40%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
(16)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净的 200 %;开放期 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净的 140% ;
(17)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 (2)、( )、( )、( 12 )、( 13 )、( )、( )、( 14 )项以外,因证券市场波动、 项以外,因证券市场波动、 项以外,因证券市场波动、 项以外,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0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资比例不符上述定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资比例不符上述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法律规或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 之日起 6个月内 个月内 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的投资监督与检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 起开始。
如果法律规及监管政策等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 的,本基金可相应调整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需经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的,本基金可相应调整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需经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的,本基金可相应调整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需经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托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 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 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 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 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法律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法律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审议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审议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审议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禁止性定, 适用于本基金如法律、行政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禁止性定, 适用于本基金如法律、行政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禁止性定, 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可不受上述规定 的限制或以变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以变更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1
为准,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选择 中国债券 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 综合 财富指数由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和维护。该指数的样本券包括了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和维护。该指数的样本券包括了 商业银行债券、央票据证公司地方企中期 商业银行债券、央票据证公司地方企中期 商业银行债券、央票据证公司地方企中期 商业银行债券、央票据证公司地方企中期 商业银行债券、央票据证公司地方企中期 商业银行债券、央票据证公司地方企中期 票据、记账式国债际机构券非银行金融短期资中央企业 票据、记账式国债际机构券非银行金融短期资中央企业 票据、记账式国债际机构券非银行金融短期资中央企业 票据、记账式国债际机构券非银行金融短期资中央企业 票据、记账式国债际机构券非银行金融短期资中央企业 票据、记账式国债际机构券非银行金融短期资中央企业 债等券,综合反映了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况 债等券,综合反映了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况 ,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权威的 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走势的基准指数之一。 基于本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选 基于本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选 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本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 如果今后法律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 如果今后法律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现更加适合用于本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现更加适合用于本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现更加适合用于本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的指数 比较基准的指数 比较基准的指数 比较基准的指数 比较基准的指数 比较基准的指数 比较基准的指数 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托协商一 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托协商一 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托协商一 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金 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金 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准仅作为衡量参照,不决定也必然反映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准仅作为衡量参照,不决定也必然反映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低混合 本基金为债券型,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低混合 本基金为债券型,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低混合 型基金和股票。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1、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2、有利于基金财 产的安全与增值;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 和股东 权利,保护基金份额 权利,保护基金份额 权利,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利益 ;
4、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参与所投资经营管理 。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2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 各类证券及票据价、银行存款本息和应收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 各类证券及票据价、银行存款本息和应收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 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为本开立资基金 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为本开立资账户 、证券 、证券 账 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 账户 。开立的 。开立的 基金专用账户与管 理人、托基金专用账户与管 理人、托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相独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相独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相独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相独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相独 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 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本基金 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销售 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分。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 清算财产 。基金管理人运作所清算财产 。基金管理人运作所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 金管理人运作同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 金管理人运作同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 金管理人运作同金的基财产所生债权务不得相互抵销。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3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证券交易场所以及国家法律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 股票、 权证股票、 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其它投资 等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其它投资 等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其它投资 等产及负债。
三、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估值
(1)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品种 当日的估值净价,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当日的估值净价,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当日的估值净价,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相应品种当净价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相应品种当净价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相应品种当净价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相应品种当净价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相应品种当净价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 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 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 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确定公允格;
(2)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应品种当日的估 值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收利息得到净进行应品种当日的估 值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收利息得到净进行应品种当日的估 值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收利息得到净进行应品种当日的估 值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收利息得到净进行应品种当日的估 值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收利息得到净进行值;估日没有交易 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值;估日没有交易 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值;估日没有交易 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值;估日没有交易 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日第三方估值 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全价减去日第三方估值 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全价减去日第三方估值 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全价减去全价中所含的债券 全价中所含的债券 全价中所含的债券 全价中所含的债券 全价中所含的债券 全价中所含的债券 全价中所含的债券 全价中所含的债券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确定公允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确定公允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确定公允格;
(3)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价值 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4)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 券收盘价减去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 券收盘价减去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应利息得 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参考类似投 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参考类似投 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参考类似投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4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确定公允格 ;
(5)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有价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有价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有价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有价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有价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有价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有价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有价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有价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有价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 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 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 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 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 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及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理
(1)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3)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
3、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
(1)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价格数据 价格数据 估值;
(2)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品种,按成本估值。
4、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值。
5、持有的银行 定期 存款 或通知存款 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息。 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息。
6、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保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 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保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 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保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 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以及监管部门、自则的定。
7、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 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值。
8、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从其。如新增事项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5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托发现估值违反 《基金合同 》订明的估值方法、 订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 程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 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核的义务由管理人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核的义务由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计问题,如经 计问题,如经 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额的余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
基金管理人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份额,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将基金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后,将基金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 人,经基金复核无误后由托管 人,经基金复核无误后由托管 人,经基金复核无误后由理人 根据 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以内 的准确性、及时。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以内 的准确性、及时。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以内 (含第四位 )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受损方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给予赔偿,承担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6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 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赔偿责 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第三方。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受损方 ”),则估值错误责 ,则估值错误责 任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 利任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 利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 当得利的权;如果获事已经将此部分人享有要求交付不 当得利的权;如果获事已经将此部分当 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应将其已经获的赔偿额加上不当 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应将其已经获的赔偿额加上不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及时进行处理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 成的损失 成的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向有关当事人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7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托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托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 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3)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监管机 构另有规定的,从其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时;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3、开放期内,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理应当暂停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 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理应于每个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理应于每个 工作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的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份额并发送给托管人。对计算结果复 金资产净值和基份额并发送给托管人。对计算结果复 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按基金合同 的约定 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布。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托按本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第 6项进行估值 项进行估值 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 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 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 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 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 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资产估值管 理人和托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资产估值管 理人和托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资产估值管 理人和托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资产估值管 理人和托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托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 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托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 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托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 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8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费;
2、基金托管人的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 律、《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 律、仲裁费 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及结算费用 ;
7、基金的银行 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开费用、维护;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1、基金管理人的费
本基金的 管理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 30 %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 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 方法如下:
H=E×0. E×0. 30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 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末按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逐日累计至每月末按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逐日累计至每月末按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逐日累计至每月末按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金托管人发送基理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 金托管人发送基理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费
本基金的 托管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1 0%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算方法如下:
H=E×0.1 E×0.1 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9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 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末按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逐日累计至每月末按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逐日累计至每月末按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逐日累计至每月末按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金托管人发送基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 金托管人发送基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 ,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 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由基托管人从财产中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入基金:
1、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托处与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目。
四、 基金管理费 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托可协商一致 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 履行适当程序后,调 整基金管理费率 和基金托管费率 。基金管 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行。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60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 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收益分配,具体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行收益分配,具体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行收益分配,具体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行收益分配,具体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行收益分配,具体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 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本默 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本默 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本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现将按除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现将按除 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红利再投资免收申购费;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 、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 、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收益分配后不能 低于面值 ;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规或监管 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
在不 违反法律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在不 违反法律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在不 违反法律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在不 违反法律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在不 违反法律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在不 违反法律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在不 违反法律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收益分配政策进 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收益分配政策进 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收益分配政策进 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另定的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另定的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另定的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另定的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调整。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益分配对象、时间数额及比例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 确定、公告与实施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6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在 2个工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红利自动转为。再投资计算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红利自动转为。再投资计算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62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的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会计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会计 年度 披露 ;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元单;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
5、本基金独立建账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应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 指定媒介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63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若相关法 律规修订或变更后对于基金信息披 露的类型、内容规修订或变更后对于基金信息披 露的类型、内容规修订或变更后对于基金信息披 露的类型、内容露方式等规定与本部分的内容不同,若适用于基金信息披按照修 露方式等规定与本部分的内容不同,若适用于基金信息披按照修 露方式等规定与本部分的内容不同,若适用于基金信息披按照修 订或变更后的法律规要求执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其他组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其他组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其他组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其他组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其他组 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并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并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和完整。
本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本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 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 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 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 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 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托或者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 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四、本基金 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四、本基金 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四、本基金 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 本 的内容一致。两种文发生歧义,以中本 的内容一致。两种文发生歧义,以中本 的内容一致。两种文发生歧义,以中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64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
1、《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产品特性等涉投资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产品特性等涉投资 者重大利益的事项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 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说明基金认购、 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说明基金认购、 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说明基金认购、 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合同》生效后,管理在每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合同》生效后,管理在每 6个月 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 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 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在地的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在地的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内容提供面。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文件。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后,基金管理人在份额发售的 3日前,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 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托 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托 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托 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托 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托 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托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托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公告,并在披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指定媒介上登载《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应说明募集情况及管 理人、高级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应说明募集情况及管 理人、高级理人员、基金经等以及管股东持有的份额承诺期限 理人员、基金经等以及管股东持有的份额承诺期限 理人员、基金经等以及管股东持有的份额承诺期限 等情况。
(四)基金资产净值
、份额《基金合 同》生效后, 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 本基金的封闭期内,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 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管理人应当每个日次通过其网站、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65
基金 销售机构 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
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资产净值金份额净值。基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将资产、 金份额净值。基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将资产、 金份额净值。基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将资产、 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销售机构 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年度报告 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摘要在指定媒介。基金年度报告 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摘要在指定媒介。基金年度报告 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摘要在指定媒介。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摘要指定媒介。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报告,并将季度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或者。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形,基金管 的情形,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 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 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内变化情况产品的特风险。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内变化情况产品的特风险。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内变化情况产品的特风险。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管理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披露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管理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日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 主要办公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主要办公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 告方式。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 告书,予以公并在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场所 告书,予以公并在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场所 告书,予以公并在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场所 告书,予以公并在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场所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66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的价格产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不包括本基金封闭期与开放的转换) ;
4、更换基 金管理人、基托;
5、基金管理人托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管人基金托部门负责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 业务 、基金财产托管业务的诉讼 或仲裁 ;
12 、基金管理人托受到监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人员基金受到严重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人员基金受到严重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人员基金受到严重 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部门负责受到严重;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 估值 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 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 延缓 支付 赎回款项 ;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67
24、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 、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购;
25、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
26 、本基金调整 基金份额类别;
27、本基金开放期内发生涉及申购、赎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本基金开放期内发生涉及申购、赎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回等重大事项时;
28 、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9 、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定及本 基金 合同约定 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披露义务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披露义务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
若中 国证监会或其他相关管机构出台新规定,则按执行。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 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予以公告。 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投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应在年报及半中披露其有 本基金投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应在年报及半中披露其有 的 资产支持证券总额、市值占基金净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 资产支持证券总额、市值占基金净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资产支持证券 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有的资产支持证券 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有的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的比 例和报告期末按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的比 例和报告期末按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 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 书(更新)中充分披露基金的相关情况并揭示风险,说明本单一投资者 书(更新)中充分披露基金的相关情况并揭示风险,说明本单一投资者 书(更新)中充分披露基金的相关情况并揭示风险,说明本单一投资者 书(更新)中充分披露基金的相关情况并揭示风险,说明本单一投资者 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 构成一致行动人多个投资可达到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 构成一致行动人多个投资可达到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 构成一致行动人多个投资可达到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 构成一致行动人多个投资可达到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 构成一致行动人多个投资可达到超过 50%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 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负责基金管 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负责基金管 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负责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 披露义务人公开,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68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审 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审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或者以 XBRL XBRLXBRL电子方式复核审 电子方式复核审 查并确认 。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不得早于指定并且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不得早于指定并且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不得早于指定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一信息的内容应当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专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住所以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住所以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住所以 供公众查阅、复制。
八、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托可暂停或延迟披露相 八、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托可暂停或延迟披露相 八、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托可暂停或延迟披露相 关信息: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 管理人、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 管理人、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法律规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认的其他情形。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69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涉及 》涉及 法律规定或本 法律规定或本 法律规定或本 基金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对于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对于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对于 法 律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可不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可不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管理人和基金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生效后方可执行, 生效后方可执行, 且自决 议生效后 两个工作日内 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 ,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托职责终止,在 6个月内没有新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 下进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3、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务进行清理确认;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70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7)对基金 剩余 财产进行分配 。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 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 用是指基金财产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用,清算费由基金财产小组优先从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71
第二十部分 违约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 等 法律规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人造成损 法律规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人造成损 法律规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人造成损 法律规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人造成损 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给基 金财产或者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给基 金财产或者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给基 金财产或者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失仅限于直接 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失仅限于直接 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失仅限于直接 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失仅限于直接 经济 损失。
二、由于基金合同当事人违反, 给其他造成损失的二、由于基金合同当事人违反, 给其他造成损失的二、由于基金合同当事人违反, 给其他造成损失的应当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下列情况,事人可以免:
1、不可抗力;
2、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管理人和 /或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规 中国证监会定作为或不而造成的损失等;
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 则行使或不投资权造成 则行使或不投资权造成 则行使或不投资权造成 则行使或不投资权造成 的损失等 。
三、 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适当致使 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适当致使 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适当致使 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而支 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而支 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而支 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四、由于基金 管理人托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由于基金 管理人托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由于基金 管理人托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由于基金 管理人托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管理人和基金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 管理人和基金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 管理人和基金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 管理人和基金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 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投资 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投资 人损失,基金管理和托免除赔 人损失,基金管理和托免除赔 偿责任。但是基金管理人和托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 偿责任。但是基金管理人和托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 或减轻 由此造 成的影响。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72
第二十一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根据该 会 当时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为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为 上海 市,仲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 市,仲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 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除非 仲裁 裁决另有规定,仲费用 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 人应恪守各自 的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 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73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 合同》是约定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1、《基金合同》经管理人托双方 、《基金合同》经管理人托双方 、《基金合同》经管理人托双方 、《基金合同》经管理人托双方 加盖公章(基金托管人可加 盖托管业务 合同专用章) 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 (或盖章)后成立, (或盖章)后成立, 并在募集结束后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 办备案手续,并在募集结束后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 办备案手续,书面确认后生效。
2、《基 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之日起至、《基 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之日起至、《基 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之日起至、《基 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之日起至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并公告之日止。
3、《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管理人托和份额持 、《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管理人托和份额持 、《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管理人托和份额持 、《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管理人托和份额持 有人在内的《基金合同》各方当事具等法律约束力。
4、《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 人、基金托管各持有二份,每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5、《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 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查阅。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74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事项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当人各方按关法律规协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当人各方按关法律规协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当人各方按关法律规协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当人各方按关法律规协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当人各方按关法律规协 商解决。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75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 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 基金托管 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如认为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请;
(12 )依照法 律)依照法 律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 债权人 和股东 权利,为 权利,为 基金的利益行使因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权;
(13 )在法律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利益依进行融资;
(14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76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 等的业务规则;
(17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 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 )依法募集 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运作基金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和赎回价格的方法符 赎回价格的方法符 赎回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确合《基金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确合《基金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确合《基金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确合《基金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确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和基金报告;
(11 )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请,及时、足额支付款项;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77
(15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份额持有依法召集大;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 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复印;
(18 )组 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其赔偿责不因退而免除;
(21 )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追偿;
(22 )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同期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同期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78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 ,如发现基 金管理人有违反《,如发现基 金管理人有违反《,如发现基 金管理人有违反《,如发现基 金管理人有违反《,如发现基 金管理人有违反《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账户、资金 账户、资金 账户等投资所需,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清算 ;
(5)提议召开或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7)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 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专职人员,负责财产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 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确保基金财产的 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划拨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及投资所需其他账户 及投资所需其他账户 及投资所需其他账户 及投资所需其他账户 ,按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 法律规 法律规 规定或监管机构 另有 要求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 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 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 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 因审计、法律等外 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而向其的情况除;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79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 申购、赎回价 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 半年度和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半年度和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适当的措施;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上;
(12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 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
(13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 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人支付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大会或配合 基金管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大会;
(16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
(17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而免除;
(20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
(22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与义务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80
基金投资者 持有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金份额。基 持有人作为《金份额。基 持有人作为《金份额。基 持有人作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上书面签章或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 或转让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 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 管理人、托)对基金 管理人、托)对基金 管理人、托)对基金 管理人、托)对基金 管理人、托)对基金 管理人、托服务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义务;
(4)缴纳基 金认购、申款项及法律规和《基合同》所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合同》当人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81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获得的不当利;
(9)发起资金提供方使用 发起资金认购本基的额不少于 1,000 万元 , 且持有 发起资金 认购的基金份额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 3年;
(10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 二、基金份额 二、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基金份 额持人出席会议并决。的每一表有权代基金份 额持人出席会议并决。的每一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若将来法律规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另规定的,以届时效法律为准。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规、监管机构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 除法律规、监管机构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 除法律规、监管机构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 除法律规、监管机构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 除法律规、监管机构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 除法律规、监管机构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 除法律规、监管机构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 除法律规、监管机构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 除法律规、监管机构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 当出现或 当出现或 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 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 )基金管理人或托要求召开份额持有大会;
(11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含 10% )基金 份额的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 )对基金 合同 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项;
(13 )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82
情况下,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持有人大会:
(1)法律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收取;
(2)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低赎回费率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费方式 ;
(3)因相应的法律规发生变动而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 范围内、且在对现有 基金份额持范围内、且在对现有 基金份额持范围内、且在对现有 基金份额持范围内、且在对现有 基金份额持范围内、且在对现有 基金份额持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增加新基金份额类别或调整分规则;
(5)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登记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7)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业绩比较准;
(8)本基金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推出新业务服; )本基金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推出新业务服;
(9)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其 他情形 。
(二)会议召集人及方式
1、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时,由托;
3、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提出书面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 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应当配合 ;
4、单独或合计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 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管理提出议。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管理提出议。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管理提出议。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83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托管。理决定召集,应当自出具书面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托管。理决定召集,应当自出具书面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托管。理决定召集,应当自出具书面 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 单独或合计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应当向托管提出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应当向托管提出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应当向托管提出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应当向托管提出 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 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管理;托决定召集,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应当配 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应当配 合;
5、单独或合计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 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集的单 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集的单 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集的单 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集的单 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自行召集, 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 有人依法自行召集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 有人依法自行召集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托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形式;
(2)会议拟审的事项、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人大会的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履行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联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收取。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84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书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书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管理人或基金托拒不派代表对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影响管理人或基金托拒不派代表对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影响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方式 、通讯开会 或法律规及监管机构 允许的其他 方式召开,会议的由集人确定。 方式召开,会议的由集人确定。 基金管理人、托 基金管理人、托 管人须为基金份额持有行使投票权提供便利。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应当列份额持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应当列份额持 有人大 会,基金管理人或 会,基金管理人或 基金 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 相符;
(2)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 (含 二分之 二分之 二分之 一)。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金份 额少于本基 金在权益登记日额少于本基 金在权益登记日额少于本基 金在权益登记日额少于本基 金在权益登记日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持有大会开时间三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持有大会开时间三 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 。
2、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会议 通知载明的 形式在表决截 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或系统 。通讯开会应 以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 个工作日内连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85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 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托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托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意见;托管或理经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意见;托管或理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影响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 )本人直接出具 表决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表决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 有人所持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 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总份额的 二分之一 (含 二分之 二分之 二分之 一); 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原公告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三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三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三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三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的应当代表三分之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的应当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 一以上(含三分之)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 一以上(含三分之)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 表决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表决 意见;
(4)上述第( )上述第( )上述第( 3)项中直接出具 )项中直接出具 表决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受托代表他出具 表决 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 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 受托出具 表决 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合法律规、《基金同》和会议通知的定,并与登记机构录相符 合法律规、《基金同》和会议通知的定,并与登记机构录相符 。
3、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在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非现场方式者以与相结合的召 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非现场方式者以与相结合的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和通讯方式的进行具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和通讯方式的进行具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和通讯方式的进行具 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通知中列明。经载,基金份额持有 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通知中列明。经载,基金份额持有 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通知中列明。经载,基金份额持有 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通知中列明。经载,基金份额持有 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 进行表决,者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 进行表决,者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 进行表决,者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 进行表决,者授权他人代 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具体方式在通知中列明。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86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提案修改应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提案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 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 (七)条规定 程序确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 并形成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 并形成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 并形成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 并形成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的代表,在未能 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的代表,在未能 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的代表,在未能 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 授权其出席议代表;如果理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 授权其出席议代表;如果理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 授权其出席议代表;如果理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份额有 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份额有 人和代理所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含 50%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 为该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主。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或为该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主。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个工作日内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每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和特别:
1、一般决议 、一般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决权的 二分之一 以上(含 以上(含 二分之一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均一般方式。
2、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 以上(含 三分之二 )通过方可做出。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87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本基 金与其他基合并 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 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有效出席,面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有效出席,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 为有效,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 为有效,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表决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金份额持有人 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人;如大会由基 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管 理托,但是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管 理托,但是理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 理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人。
基金管理或托不出席大会的,影响计票效力(2)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 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 机关予以)计票过程应由公证 机关予以)计票过程应由公证 机关予以)计票过程应由公证 机关予以)计票过程应由公证 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88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表对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不影响和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 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 表决通过 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 指定媒介 上公告。如 上公告。如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 文、公证机构员姓名等一同告。
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 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 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 人、基金托管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 决条件等规定, 凡是直接引用法律规或监 管则的部分,如将来凡是直接引用法律规或监 管则的部分,如将来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理人 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 根据新颁布 的法律规或监管则 协商一致并 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 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 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润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收益分配,具体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行收益分配,具体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行收益分配,具体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行收益分配,具体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行收益分配,具体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89
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本默 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本默 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本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现将按除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现将按除 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红利再投资免收申购费;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即基金收益分配准日的 ;即基金收益分配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 减去每单位收益分配后不能低于面;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规或监管机 构另有规定的,从其。
在不 违反法律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在不 违反法律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在不 违反法律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在不 违反法律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在不 违反法律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在不 违反法律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在不 违反法律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收益分配政策进 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收益分配政策进 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收益分配政策进 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另定的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另定的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另定的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另定的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调整。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益分配对象、时间数额及比例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在 2个工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红 利自动转为。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红 利自动转为。利再投资的计算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 、运用有关费 运用有关费 运用有关费 用的提取支付方式比例 的提取支付方式比例 的提取支付方式比例 的提取支付方式比例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费;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90
2、基金托管人的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 律、《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 律、仲裁费 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及结算费用 ;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开费用、维护;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 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1、基金管理人的费
本基金的 管理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 30 %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 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 方法如下:
H=E×0. E×0. 30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 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末按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逐日累计至每月末按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逐日累计至每月末按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逐日累计至每月末按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金托管人发送基理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 金托管人发送基理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 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费
本基金的 托管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1 0%的年 费率计 提。托管的费率计 提。托管的算方法如下:
H=E×0.1 E×0.1 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 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末按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逐日累计至每月末按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逐日累计至每月末按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逐日累计至每月末按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金托管人发送基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 金托管人发送基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 ,支付日期顺延。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91
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由基托管人从财产中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入基金:
1、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托处与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目。
(四)基金管理费 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托可协商一致 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 履行适当程序后,调 整基金管理费率 和基金托管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 税主体,其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 税主体,其税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税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行。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和限制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和限制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和限制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和限制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和限制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和限制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和限制
(一)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 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融工,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本基金的 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融工,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国债、金融公司企业地方政府次级可转换券(含分离交 国债、金融公司企业地方政府次级可转换券(含分离交 国债、金融公司企业地方政府次级可转换券(含分离交 国债、金融公司企业地方政府次级可转换券(含分离交 国债、金融公司企业地方政府次级可转换券(含分离交 国债、金融公司企业地方政府次级可转换券(含分离交 国债、金融公司企业地方政府次级可转换券(含分离交 国债、金融公司企业地方政府次级可转换券(含分离交 国债、金融公司企业地方政府次级可转换券(含分离交 国债、金融公司企业地方政府次级可转换券(含分离交 易可转债)、交换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易可转债)、交换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易可转债)、交换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易可转债)、交换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易可转债)、交换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易可转债)、交换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易可转债)、交换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易可转债)、交换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易可转债)、交换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易可转债)、交换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易可转债)、交换券短期融资超中票据产支持证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券、债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款(包括协议定期以及 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股票、权证,但可持有因转换 债券转股所形成的票、 因 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形成。上述原因 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形成。上述原持有的股票和权证,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卖出。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92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80% ; 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10 个工作日和后 10 个工作日以及开放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 个工作日以及开放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 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政府债券占 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政府债券占 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 持有现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 持有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当法律规的相关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 当法律规的相关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 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二) 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80% ;但在每个开放期的 前 10 个工作日和后 10 个工作日以及开放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
(2)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或者到日一年以的政府债券占资产 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 持有现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 持有现(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
(3)本基金 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10% ;
(4)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券的 10% ;
(5)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3% ;
(6)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10% ;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8)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20% ;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93
(10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合计规模的 10% ;
(11)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式(包括以 )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式(包括以 )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式(包括以 )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式(包括以 )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式(包括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组合 ;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组合 ;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组合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期的 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期的 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12 )开放期内,本基 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开放期内,本基 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开放期内,本基 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开放期内,本基 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等。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等。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等。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等。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得主动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13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 保持一致;
(14)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 BBBBBBBBB以上(含 以上(含 BBBBBBBBB)的资产支持证 )的资产支持证 )的资产支持证 券。基金持有资产 券。基金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 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 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 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 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5)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金资产净值的 40%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
(16)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净的 200% ;开放期 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净的 140% ;
(17)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 除上述第( 2)、( 12 )、( 13 )、( )、( )、( 14 )项以外,因 项以外,因 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资比例不符上述定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资比例不符上述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法律规或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 之日起 6个月内 个月内 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94
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的投资监督与检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 起开始。
如果法律规及监管政策等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 的,本基金可相应调整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需经 的,本基金可相应调整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需经 的,本基金可相应调整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需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托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 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 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 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 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法律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法律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审议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审议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审议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禁止性定, 如法律、行政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禁止性定, 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可不受上述规定 的限制或以变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可不受上述规定 的限制或以变更为准,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式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式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式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式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式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式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式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式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估值
(1)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95
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相应品种当净价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相应品种当净价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相应品种当净价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相应品种当净价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相应品种当净价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 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 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 价及重大变 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格;
(2)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应品种当日的估 值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收利息得到净进行应品种当日的估 值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收利息得到净进行应品种当日的估 值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收利息得到净进行应品种当日的估 值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收利息得到净进行应品种当日的估 值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收利息得到净进行值;估日没有交易 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值;估日没有交易 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值;估日没有交易 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值;估日没有交易 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 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 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 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 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全价减去中所含债券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确定公允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确定公允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确定公允格;
(3)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4)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券中含应 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中所含的应利息得 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中所含的应利息得 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参考类似投 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参考类似投 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确定公允格;
(5)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有价券,以其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有价券,以其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有价券,以其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有价券,以其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有价券,以其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有价券,以其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有价券,以其估值 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 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 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 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 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 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及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理
(1)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估 值方法;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 值方法;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 值方法;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 值方法;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 值方法;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允价在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96
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3)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
3、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
(1)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数据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数据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数据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数据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数据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数据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数据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数据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数据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数据 估值;
(2)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固定收益 品种,按成本估值。
4、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 的市场分别估 的市场分别估 值。
5、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息。 、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息。 、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息。
6、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保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 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保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 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保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 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以及监管部门、自则的定。
7、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值。
8、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发现估值违反 《基金合同 》订明的估值方法、 订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 程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 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核的义务由管理人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核的义务由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外予以公布。
(二) 估值程序
1、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额的 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97
基金管理人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份额,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 人经复核无误由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 人经复核无误由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 人经复核无误由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 人经复核无误由理人 根据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外公布。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涉及 》涉及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 或本 基金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对于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对于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对于 法 律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可不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可不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管理人和基金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生效后方可执行, 生效后方可执行, 且自决议生效后 两个工作日内 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 ,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个月内没有新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情况。
(三) 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 理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 理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98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务进行清理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7)对基金 剩余 财产进行分配 。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 。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 清算费用
清算费 用是指基金财产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用,清算费由基金财产小组优先从中支付。
(五)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七)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八、争议解决方式 八、争议解决方式 八、争议解决方式 八、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根据该 会 当时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为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为 上海 市,仲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 市,仲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99
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除非 仲裁 裁决另有规定,仲费用 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 人应恪守各自 的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 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人、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人、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人、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人、 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二份,每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的办公场所和营业查阅。
长江乐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本页为《长江 (本页为《长江 (本页为《长江 (本页为《长江 (本页为《长江 乐逸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签 基金合同》签 基金合同》签 署页,无正文) 署页,无正文) 署页,无正文) 署页,无正文)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
签订地: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
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