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18-10-10 文字大小 【 】 【打印
            
关于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兴盛混合
基金主代码 A类:003122;C类:00604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8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中“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10月9日,本基金已连续58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情形。据此,若《基金合同》生效后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本基金将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
2、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
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4、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