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3-01-06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6119,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22年12月9日15:00起至2023年1月4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23年1月5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工作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见证。
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本次会议投票的情况如下:
截至权益登记日2022年12月9日本基金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为15,300,319.32份。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8,194,558.26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3.56%,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共计8,194,558.26份,表决结果为:8,194,558.26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的100%,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2万元,共计3万元,以上费用由本基金基金资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1月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就表决通过的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本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议案说明,本基金将相应安排赎回选择期,以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退出需求。
本基金自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为赎回选择期。
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正常办理,但不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转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或将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选择期内选择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用,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以及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管理人将在赎回选择期内豁免本基金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并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及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赎回选择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从2023年1月13日进入清算程序,自该日起,本基金将终止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及转换等业务的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计提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一)《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二)《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三)《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四)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五)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