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20-06-13 文字大小 【 】 【打印
            

  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1月30日正式生效。截至2020年6月12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超过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次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融稳融债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及代码:
  国融稳融债券A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6356
  国融稳融债券C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635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时,若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本基金合同,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止2020年6月12日日终,本基金已超过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且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2020年6月13日,本基金进入基金资产清算程序,2020年6月13日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立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若遇基金持有的有价证券出现长期休市、停牌或其他流通受限的情形除外。
  7、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8、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财产清算后剩余资产具有同等的分配权。
  9、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10、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其他
  1、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及时公告上述事项的进展及变化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owin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0098。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3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