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4-03 文字大小 【 】 【打印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3月11日
送出日期:2024年04月0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 基金代码 006466
下属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6466
下属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6467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5月2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李羿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9年7月1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4月15日
基金经理 郑双超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1月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7月4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策略,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充分把握信用债和可转债的投资机会,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信用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30%,投资于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
债)和可交换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3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是指非政策性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除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等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一方面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的资产配置、久期管理、类属配置进行动态管理,寻找各类资产的潜在良好投资机会,一方面在个券选择上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通过流动性考察和信用分析策略进行筛选,重点投资于信用债与可转换债券。整体投资通过对风险的严格控制,运用多种积极的资产管理增值策略,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4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5月21日,生效当年非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业绩表现截
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0.8%
100万元≤M<300万元 0.4%
300万元≤M<500万元 0.1%
M≥500万元 500元/笔
赎回费 N<7日 1.50%
7日≤N<30日 0.10%
N≥30日 0.00%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日 1.50%
7日≤N<30日 0.10%
N≥30日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75%
托管费 0.15%
销售服务费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C 0.35%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
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
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
有的风险等。
1、本基金特有风险如下:
1.1、特定投资对象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本基金主要投资债券类资产。因此,本基金可能因投资债
券类资产而面临较高的市场系统性风险。
1.2、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国债期货所
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基差风险。
1.3、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2、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
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
事人均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py-axa.com]
客服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