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2-10-21 文字大小 【 】 【打印
            
1



1、重要提示
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8] 1405 号文准予注册,并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期间进行公开募集。《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正式生效。
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基金
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
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详见 2022 年 9 月 21 日
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iticprufunds.com.cn/)、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中信保
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
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基金最后运作日定为
2022 年 9 月 27 日,并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
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2
基金名称 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信保诚景泰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5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2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份额类别简称 中信保诚景泰债券 A 中信保诚景泰债券 C
份额类别子代码 006583 006584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精选的流动性好、
风险低的债券,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和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债券、现金各自的长期均衡比重,依照本基金的
特征和风险偏好而确定。本基金定位为债券型基金,其资产配置以
债券为主,并不因市场的中短期变化而改变。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市场估值水平、风险水平以及市场情
绪,在一定的范围内对资产配置调整,以降低系统性风险对基金收
益的影响。
2、债券投资策略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整体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考量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
种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税收等因素,研究各投资
品种的利差及其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以获取债
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潜在收益。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对于普通债券,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目标久期及保证基金资产流动
性的前提下,采用目标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利差策略、
相对价值配置、回购放大策略等策略进行主动投资。
1)目标久期控制
本基金首先建立包含消费物价指数、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品价格指
数、货币供应量等众多宏观经济变量的回归模型。通过回归分析建
立宏观经济指标与不同种类债券收益率之间的数量关系,在此基础
上结合当前市场状况,预测未来市场利率及不同期限债券收益率走
势变化,确定目标久期。当预测未来市场利率将上升时,降低组合
3
久期;当预测未来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
在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之后,本基金将采用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
自上而下进行期限结构配置。具体来说,本基金将通过对央行政策、
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等众多因素的分析来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
的可能变化,从而通过子弹型、哑铃型、梯形等配置方法,确定在
短、中、长期债券的投资比例。
3)信用利差策略
一般来说,信用债券的收益率主要由基准收益率与反应信用债券信
用水平的信用利差组成。本基金将从宏观经济环境与信用债市场供
需状况两个方面对市场信用利差进行分析。首先,对于宏观经济环
境,当宏观经济向好时,企业盈利能力好,资金充裕,市场整体信
用利差将可能收窄;当宏观经济恶化时,企业盈利能力差,资金紧
缺,市场整体信用利差将可能扩大。其次,对于信用债市场供求,
本基金将从市场容量、信用债结构及流动性等几方面进行分析。
4)相对价值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市场上同类债券的收益率、久期、信用度、流动性等指
标进行比较,寻找其他指标相同而某一指标相对更具有投资价值的
债券,并进行投资。
5)回购放大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杠杆风险的前提下,适当地通过回购融资来提高资
金利用率,以增强组合收益。
3、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
析,结合发行人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以
及债券流动性、信用利差、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的综合评估结果,
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进行投资。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
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
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
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
信用利差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
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投资国债期货。本基金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
性和风险收益特征,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
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
的流动性、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
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委托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
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4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与混合
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3、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 1405 号文
准予注册,自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止通过各销售机构向社会
公开募集。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
为 443,995,235.90 元人民币,其中 A 类(基金代码:006583)428,090,435.90
元人民币,C 类(基金代码:006584)15,904,800.00 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
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151,496.28 元人民币,其中 A 类
147,372.04 元人民币,C 类 4,124.24 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892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 1.00 元人民币
计算,募集发售期募集的有效认购份额为 443,995,235.90 份基金份额,其中 A
类 428,090,435.90 份,C 类 15,904,800.00 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
151,496.28 份基金份额,其中 A 类 147,372.04 份,C 类 4,124.24 份。两项合计
共 444,146.732.18 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生效。
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基金
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
的议案》。本基金的基金最后运作日定为 2022 年 9 月 27 日,并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进入清算期。
4、财务会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5
单位:人民币

资 产
2022

9

2
7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724,378.52
结算备付金 43,927.82
存出保证金 1,300.0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5,769,606.41
负债和净资产
2022

9

2
7

基金最后运作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50,088.07
应付管理人报酬 5,284.37
应付托管费 1,761.46
应付销售服务费 1,889.72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
其他负债 9,300.00
负债合计 68,323.62
净资产: -
实收基金 4,711,197.13
未分配利润 990,085.66
净资产合计 5,701,282.7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769,606.41

4.2 利润表(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一、营业总收入 141,464.62
1.利息收入 1,671.5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671.55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30,772.1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230,772.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97,480.0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500.98
减:二、营业总支出 78,477.82
1.管理人报酬 32,113.32
2.托管费 10,704.50
3.销售服务费 5,976.85
4. 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6.3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32
6. 信用减值损失 -
7
7. 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 29,676.8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2,986.8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2,986.8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62,986.80

5、基金财产分配
本基金自 2022 年 9 月 28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
如下:
5.1 清算费用
本基金清算期间(自 2022 年 9 月 28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11 日止)未产生清算
费用。
5.2 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及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5,724,378.52 元,其
中本金为人民币 5,724,021.25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357.27 元。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及应计利息人民币 43,927.82 元,其中本
金为人民币 43,915.94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11.88 元;存出保证金及应计利息
人民币 1,300.07 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 1,299.71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0.36
元,共计人民币 45,227.89 元。
5.3 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人民币 5,284.37 元,该款项安排于
清算期终止日后支付。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人民币 1,761.46 元,该款项安排于清算
期终止日后支付。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人民币 1,889.72 元,该款项安排于
清算期终止日后支付。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人民币 50,088.07 元,该款项已于 2022
8
年 9 月 28 日支付。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人民币 9,300.00 元,为预提中债登账户维
护费 4,500.00 元, 预提上清所账户维护费及查询费 4,800.00 元。以上款项安
排于清算期终止日后支付。
5.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清算期间(自 2022 年 9 月 28 日
起至 2022 年 10 月 11 日止)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 1) 792.89
清算收入小计
二、清算费用
1、交易费用 -
2、税金及附加 -
清算费用小计 -
三、清算净收益 792.89
注:利息收入计提的清算期间(自 2022 年 9 月 28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11 日止)
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保证金利息及清算备付金利息。

5.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9 月 27 日基金净资

5,701,282.79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792.89
减:支付应付赎回款 72,406.76
二、2022 年 10 月 11 日基金净资产 5,629,668.92
其中:006583 景泰 A 份额 5,052,661.37
006584 景泰 C 份额 577,007.55
注:由于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9 月 27 日当日基金仍处于开放期,2022 年 9 月 28
日赎回确认后产生了应付赎回款人民币 72,406.76 元。应付赎回款已于 2022 年
9
9 月 29 日支付。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5,629,668.92 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
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
后,按各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
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该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财产清算后本类
别基金份额的剩余资产具有同等的分配权。
清算期结束日次日 2022 年 10 月 12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
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属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5.6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
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9 层。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10
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2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