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0-08-11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0 年 7 月 8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0 年 8 月 11 日



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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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提示 .................................................................................................................................... 3
一、基金概况 ............................................................................................................................ 3
二、基金运作情况 .................................................................................................................... 4
三、财务会计报告 .................................................................................................................... 4
四、清算情况 ............................................................................................................................ 5
五、备查文件 ............................................................................................................................ 8


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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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61 号准予注册,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
2020 年 6 月 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决议,本基金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进入基金选择期,选择
期间基金管理人开放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本基金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进入基金
财产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并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
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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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丰盈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代码 0066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7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61 号准予注册,由基金管
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期间
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基金份额总数为 300,830,978.44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自 2019 年 7 月
31 日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因为市场环境变化,本基金规模存量较小,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本
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并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公司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对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事宜进行审议。基金管理人已就该
事项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向证监会报备,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终止浙商丰盈
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发布《浙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
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
金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进入基金选择期,选择期间基金管理人开放赎回、转换转出等
业务,本基金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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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0 年 6 月 18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0 年 6 月 18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27,482.12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2,101.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825,909.96
应收利息 333.60
资产总计 955,827.41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3.84
应付托管费 44.64
应付交易费用 -
其他负债 694,895.33
负债合计 695,073.8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58,355.15
未分配利润 2,398.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0,753.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55,827.41


注: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
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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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算情况

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至 2020 年 7 月 8 日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组对本
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
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包括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费用,分配基金剩余财产的手续费等,根据
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基金清
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清算费用中的清算审
计费(不含已计提部分)、律师费、公证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资产清算情况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0 年 7 月 8 日),部分资产尚未收回或者完成变现,
根据基金管理人 2020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商丰盈纯债六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为了提高清算效率,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财产,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对
该部分资产进行垫付。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2,101.73 元,其中 1,648.47 元已由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月度调整时划入托管账户,剩余部分 453.26 元已由基金
管理人于 2020 年 7 月 8 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825,909.96 元,已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入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333.60 元,其中清算备付金利息已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结息人民币 17.35 元,结算保证金利息已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结息人
民币 18.54 元,活期存款利息已于 2020 年 6 月 21 日结息人民币 336.22 元。本基金结
息日至清算期结束日期间的应收利息人民币 112.61 元由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7 月 8 日
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三)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33.84 元,该款项已于 2020 年
7 月 2 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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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44.64 元,该款项已于 2020 年 7 月 2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694,895.33 元,包括信息披露费、审
计费、交易席位佣金以及应付赎回款。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
14,152.40 元,该款项将于 2020 年 7 月 8 日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审计费为预
提的 2020 年审计费,金额为人民币 5,054.57 元,该款项已于 2020 年 7 月 8 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席位费为人民币 29,563.20 元,该款项已于 2020 年 7 月 8 日支
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646,125.16 元,该款项已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支付。
4、本基金于清算期间 2020 年 6 月 19 日确认的应付赎回款项人民币 20,730.73
元,该款项已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支付。
(四)本次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

至 2020 年 7 月 8 日止清
算期间
项目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 1) 151.12
清算收入小计 151.12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小计 0.00
三、清算净收益 151.12
相关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至 2020 年
7 月 8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利息。
(五)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0 年 6 月 18 日基金净资产 260,753.60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51.12
减:清算期间赎回款 20,730.73
二、2020 年 7 月 8 日基金净资产 240,1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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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 2020 年 7 月 8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240,173.99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
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财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
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
次日 2020 年 7 月 9 日起,本基金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本金产生的
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组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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