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9-08 文字大小 【 】 【打印
            
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08-09
送出日期:2023-09-08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安鑫短债债券 基金代码 006907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安鑫短债债券A 下属基金代码 006907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安鑫短债债券C 下属基金代码 006908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安鑫短债债券D 下属基金代码 014638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01-29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王树丽 2021-06-11 2013-07-08
魏昕宇 2021-12-27 2015-12-14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短期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为投资人获取稳
健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短期
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所指短期债券指剩余期限不超过
397天(含)的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
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
状况、信用利差及债券市场供需关系的基础上,分析和判断利率与收益率曲线变
化趋势,并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动态调整组合
久期和债券的结构,通过自下而上精选债券,对基金资产组合进行积极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安鑫短债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M<100万元 0.30%
100万元≤M<200万元 0.2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M<500万元 0.10%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
N<7日 1.50%
赎回费 7日≤N≤30日 0.10%
30日<N 0%
银华安鑫短债债券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N<7日 1.50%
赎回费 7日≤N≤30日 0.10%
30日<N 0%
银华安鑫短债债券D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M<100万元 0.20%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M<500万元 0.10%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
N<7日 1.50%
赎回费
7日≤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银华安鑫短债债券A -
银华安鑫短债债券C 0.25%
银华安鑫短债债券D -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因此,本基金需要承
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虽然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信用评级较高的债券品种,但无法完全排
除因个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
2、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
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
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3、基金合同可能提前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发生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则本基金将直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且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4、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 、010-
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