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三次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沪深300指数
基金主代码 48100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3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年12月3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二十五次分红,2025年第三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工银沪深300指数A 工银沪深300指数C 工银沪深300指数Y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481009 006937 022935
截 止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相 关 指
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 人民币元) 1.2456 1.2168 1.2498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275,725,871.37 19,163,198.06 7,075,934.3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65,334,988.38 11,480,182.38 4,244,369.42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
/10份基金份额) 1.473 1.299 1.499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的前提下,每季度末某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
收益超过0.01元时,该类基金份额至少分配一次,全年该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不得
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收益的60%;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6年1月15日
除息日 2026年1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年1月16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 其现金红利将按2026年1月15日除息后的基
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
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
用。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6年1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6年1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6年1月19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6年1月14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ub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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