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永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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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永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03 月 04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03 月 06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永润一年定期开 基金代码 006956

放债券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03 月 21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若有)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1 年定开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19 年 03 月 21 日

基金经理 刘涛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3 年 04 月 22 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

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

其他(若有) 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

清算并终止: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

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 人。

注:无。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永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定期开放的形式保持适度流动性,力求取得

投资目标 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

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国债期货等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

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范围 但在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本基金债

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但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

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策略;2、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费率(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费用类型 金额(M) 收费方式/费 备注

/持有期限(N) 率

M <100 万 0.8%

申购费 100 万 ≤ M < 300 万 0.4%

300 万 ≤ M < 500 万 0.1%

500 万≤ M 每笔 1000 元

N <7 天 1.5%

赎回费 7 天 ≤ N < 30 天 0.1%

30 天≤ N 每笔 0 元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

托管费 0.1%

销售服务费 0

其他费用 会计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1)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

无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3)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4)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每满一年开放一次。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少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5)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或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 人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2、普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