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新添元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2021-06-29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新添元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尽管有前述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有权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嘉实新添元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嘉实新添元定期开放混合”)在第二个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即2021年4月16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我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5月18日。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5月15日发布了《关于嘉实新添元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本基金自2021年5月19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为自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6月11日止。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6月28日发布了《嘉实新添元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和《嘉实新添元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据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1年6月28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25,503,771.08元,其中本基金A类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9,979,817.61元,本基金C类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15,523,953.47元,将分别按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够获得的分配金额最小为0.01元。上述资金将于2021年6月29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具体款项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