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3-11-29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将从2023年11月30日起开通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列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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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004274
004275
004276
004277
005865
005866
006466
006467
007163
007164
008162
013183
013259
014003
014011
014029
014061
519110
519111
519112
519113
019209
519115
519116
019210
519118
519119
519120
519121
519122
519125
519126
519127
519170
519171
519172
519173
519175
519176
519177
519509
519510
519566
519567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安恒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安恒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浦银安盛安和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安和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浦银安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浦银安盛经济带崛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浦银安盛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浦银安盛增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
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增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浦银安盛经济带崛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浦银安盛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
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类
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A类
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B类
  二、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外,上述基金在其他销售渠道自2023年11月30日起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上述基金份额的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上述基金参与港股通标的股票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上述基金是否开放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上述基金若处于封闭期内,则不办理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三、转换业务
  (一)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某一类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转换按照份额进行申请,所有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 0.1
  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7、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在《招募说明书》(含更新)或相关公告中约定的最低赎回份额(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少于最低赎回份额,则必须一次性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在《招募说明书》(含更新)或相关公告中约定的最低保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后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时,为巨额赎回,各基金巨额赎回比例以《招募说明书》(含更新)为准。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0、转换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上述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11、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
  (二)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基金转换费用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的标准收取。
  2、赎回费用
  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
  3、申购费用补差
  注册登记在中登的基金申购费用补差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 差费,具体各基金的申购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相关费率公告。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用为 0。
  4、具体公式如下:
  (1)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2)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基金
  赎回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 0)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 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5、 基金转换业务举例说明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10,000份。该投资者将这10,000份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转换为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10,000份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A类的未付收益为10元,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为:0。假设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A类为1.00元、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为1.2143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00×1.00=10,000.00元
  申购补差费率=0
  申购补差费用=10,000.00×0=0.00 元转换费用=0.00元
  净转入金额=10,000.00 +10=10,010.00元
  转入份额=10,010.00/1.2143=8,243.43份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6个月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份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相对应的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分别为:0、0和0.8%。假设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为1.2143元、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为1.0326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为:
  赎回费用=10,000×1.2143×0=0.00 元
  转出金额=10,000×1.2143-0.00=12,143.00 元
  申购补差费率=0.8%-0=0.8%(如为负数则取 0)
  申购补差费用=12,143.00×0.8%/(1+0.8%)=96.37元
  转换费用=0.00+96.37=96.37 元
  转入金额=10,000.00×1.2143-96.37=12,046.63 元
  转入份额=12,046.63/1.0326=11,666.31 份
  6、对于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优惠及优惠细则(如有)以各销售机构具体公告为准,原申购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打折。
  (三)业务办理机构
  本公司已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共同代销上述基金并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相关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需同时代销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转换业务办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注册登记在中登的上述基金均开通相互之间的转换业务(同一基金不同类别份额之间除外,原同一基金不同类别份额之间已开通过转换业务的仍按原规则执行)。
  此外,注册登记在中登的基金和注册登记在本公司的基金之间不可互相转换。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2、有关上述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基金定投
  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或电子直销平台提交申请,约定固定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固定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二)基金定投业务安排
  1、通过代销机构进行上述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扣款金额为最低0.1元起,具体扣款金额以代销机构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自公告日起新增定投业务以该公告为准,原已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扣款金额仍以原公告为准。
  2、代销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3、基金定投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及变更和终止以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通过电子直销平台申请开办上述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 100 元。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时间以电子直销平台《浦银安盛基金定期投资协议》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具体规定为准。通过电子直销平台终止定投业务,应遵循《浦银安盛基金定期投资协议》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进行办理。
  (三)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已开通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相关基金定投业务。销售机构开始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网点等信息,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定投业务办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对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用优惠及优惠细则(如有)以各销售机构具体公告为准,固定费用不打折。
  五、基金申购费用优惠
  上述基金如有在销售机构参加基金申购业务费用优惠的,其优惠及优惠细则(如有)以各销售机构具体公告为准,固定费用不打折。
  六、基金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89号S2座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2、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网站:www.py-axa.com
  微信服务号: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二)代销机构
  上述基金销售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管理人官网(www.py-axa.com),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
  七、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通过本公司网站详细阅读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资料。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专线:021-33079999或4008828999
  网址:www.py-axa.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基金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