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0-07-09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0年4月29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0年7月9日
1. 重要提示
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482号文准予注册,于2019年11月20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20年4月8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自2020年4月9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020年4月29日为本基金清算的最后一日,由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景安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724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1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20年4月8日)基金份额总额 178,834.6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回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健增
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构建和调
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包括:(一)利率预期策略与久期管 理;(二)类属配置
策略;(三)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四)息差策略;(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3. 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82号)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开募集,于2019年11月20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为200,363,181.99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20年4月8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4月9日发布的《关于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0年4月8日,自2020年4月9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 财务报告
4.1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0年4月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0年4月8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79,638.83
存出保证金 12,515.82
应收利息 80.53
资产总计 192,235.18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9.6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70
应付托管费 4.23
应付交易费用 225.00
其他负债 19,000.00
负债合计 19,251.6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78,834.67
未分配利润 -5,851.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2,983.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2,235.18
注1:报告截止日2020年4月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单位净值为0.9673,基金份额总额为178,834.67份。
注2:本基金的清算财务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财务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5. 清算事项说明
5.1 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介
5.1.1 基本情况
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482号《关于准予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发起,于2019年11月20日募集成立。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00,363,181.9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20年4月9日起,本基金进入财产清算期,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入和转出)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毕后进行分配。
5.1.2 清算原因
根据《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2020年4月8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1.3 清算期间
根据《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终止的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2020年4月8日为本基金的终止日。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自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29日止(以下简称“清算期间”),2020年4月29日为本基金的清算期间结束日。
5.2 清算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财务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财务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5.3 清算情况
于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3.1 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80.53元,为应收银行存款利息和应收保证金利息,款项将于结息时按实际金额划入托管账户。
5.3.2 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9.67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4月29日前支付完毕。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2.70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4月29日前支付完毕。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4.23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4月29日前支付完毕。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9,000.00元,为账户维护费及信披费用,已于2020年4月29日前支付完毕。
5.3.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0年4月9日
至2020年4月29日
止清算期间
一、收益(损失以“-”填列)
存款利息收入(注1) 83.12
二、费用
交易费用 -
其他费用(注2) 10,300.00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10,216.88
注1:存款利息收入系计提的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和保证金利息。
注2:其他费用系清算期间所产生的律师费、审计费及上清所账户查询服务费。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0年4月8日基金净资产 172,983.58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0,216.88
加:基金净申购金额(于清算期间确认的最后运作日申购申请) 2,000.00
二、2020年4月29日基金净资产 164,766.70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6. 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6.1.1《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6.1.2《关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之法律意见书》
6.2 存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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