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长乐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04-13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长乐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长乐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代码
鹏华长乐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鹏华长乐稳健养老混合发起式(FOF)
007273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设置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对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一年内锁定。
在锁定期内,该份额不能赎回。 自锁定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该份额可以赎
回。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功能。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在基金管理人认为的时机成熟时(推
出同一系列的其他基金等),基金管理人可以开通在锁定期内的基金份额与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具体转换费率、业务规则及办理时间详见
届时公告,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019年04月2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长乐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鹏
华长乐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新等
鹏华长乐稳健养老混合发起式(FOF)A
007273
鹏华长乐稳健养老混合发起式(FOF)Y
017379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4年04月10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