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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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4月11日
送出日期:2024年4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浙商中证500增强基金代码002076
下属分级基浙商中证500增强A浙商中证500增强C
金的基金简

下属分级基002076 007386
金的基金代

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2019-04-24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效日日期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2021-08-03
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胡羿
证券从业日期2015-06-30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浙商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
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在对标的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
上,力争实现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力争控制本基金
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小于0.50%,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8%。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
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投资于
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
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
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股指期货、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
出借交易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标的指数成份
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
期货、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运用指数化的投资方法,在控制组合跟踪误差基础上(年化跟踪误差4%-5%)
调整成分股的权重,达到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
本基金主要依据浙商指数增强模型,在控制投资组合跟踪误差的基础上,对股票组合
进行优化,力争获得超越基准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
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浙商中证500增强A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备注

M<1,000,000 1.50%-
1,000,000=
申购费(前收费)
2,000,000=
M>=5,000,000 1000元/笔-
N<7日1.50%100%计入基金财产
7日=
赎回费
30日=
3个月=
N>=6个月0-
浙商中证500增强C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N<7日1.50%100%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7日=
N>=30日0-
申购费:投资者可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一个月为30日。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50%
托管费-0.10%
浙商中证500增强A--销售服
务费浙商中证500增强C-0.35%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0.016%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本基金投资运作
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的风险及其他风
险。
本基金特定的风险:
1、指数投资风险:(1)系统性风险(2)投资替代风险(3)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
离风险(4)标的指数变更风险(5)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6)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
的风险
2、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行主体违约的风险,是资产支持证券最大的风险。
4、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5、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风险
6、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
①市场风险②流动性风险③退市风险④集中度风险⑤系统性风险⑥政策风险
(二)重要提示
浙商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9年3月11日证监许可
【2019】351号文准予变更注册而来。
中国证监会准予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
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本产品资料概要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如上图所示。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浙商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zsfund.com/][客服电话:400-067-9908]
1、《浙商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浙商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浙商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