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旭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分红公告
2023-10-25 文字大小 【 】 【打印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南方旭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旭元债券发起A类份额
007440
2019年6月24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旭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2023年10月17日
1.1056
194,754,812.64
-
0.1400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第4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10月27日
2023年10月27日
2023年10月30日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23年10月27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3
年10月30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
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
2023年10月31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
份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
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
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划出托管户的日期。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