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上海清算所3-5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1-08-24 文字大小 【 】 【打印
            

兴银上海清算所3-5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1 年 8 月 12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1 年 8 月 24 日
兴银上海清算所 3-5 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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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兴银上海清算所 3-5 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456 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首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0,029,400.57 元。《兴银上海清算所 3-5 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 法规的规定和 《兴银上海清算所 3-5 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
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出现了《基金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事由。兴银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7 月 13 日, 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
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兴银上海清算所 3-5 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银 3-5 年信用债
基金主代码 00745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8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21 年 7 月 13 日)基
金份额总额
33,552.00 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兴银 3-5 年信用债 A 兴银 3-5 年信用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452 007453
最后运作日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

11,041.96 份 22,510.04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跟踪指数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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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要素和模拟指数的风险收益特征,优选合适的债
券构建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动态优化法,综合
考虑跟踪效果、操作风险等因素构成组合,并根据
本基金资产规模、日常申赎情况、市场流动性以及
债券特性、交易惯例等情况,构建与标的指数风险
收益特征相似的投资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
密跟踪。
当预期成份券发生调整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
或因市场流动性不足时,或因债券交易特性及交易
惯例等因素影响跟踪标的指数效果时,或其他原因
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
资组合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构建替代组合。由于
本基金资产规模、日常申购赎回情况、市场流动性、
债券交易特性及交易惯例等因素的影响,本基金组
合中个券权重和券种与标的指数成份券权重和券种
间将存在差异。
建仓期结束后,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实
现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
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3%。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
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
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
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上海清算所 3-5 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收益率
×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跟踪
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
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456 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
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向社会公开
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220,029,400.57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 。自 2019 年 8 月 23 日至 2021 年 7 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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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
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出现了《基金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管
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7 月 13 日, 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起本基金
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 兴银上海清算所 3-5 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7 月 13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7 月 13 日
(最后运作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0,588.97
结算备付金 19,250.54
存出保证金 3,024.29
债券投资 25,052.50
应收利息 641.87
其他应收款 1,660.38
资产总计 100,218.55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9.66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73.04
应付托管费 629.23
应付销售服务费 679.92
应付交易费用 1,060.00
应付指数使用费 5,652.14
预提费用 58,400.16
负债合计 68,004.1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3,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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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 -1,337.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214.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0,218.55
注: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7 月 13 日,基金份额总额 33,552.00 份,其中兴银 3-5 年信用
债 A 基金份额净值 0.9487 元,份额总额 11,041.96 份;兴银 3-5 年信用债 C 基金份额净值
0.9658 元,份额总额 22,510.04 份。
2、本基金截至最后运作日的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清算情况
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1 年 7 月 29 日止为清算期间,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根据《关于兴银上海清算所 3-5 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起(含 2021 年 7 月 14 日),停止收取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
2、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
《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 50,588.97 元, 存储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 19,250.54 元,已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全部到账;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 3,024.29 元,已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全部到账;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债券投资 25,052.50 元,已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全部卖出,卖出
清算款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到账;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 641.87 元,其中应收债券利息 289.60 元,已于 7 月
15 日随债券卖出清算款到账;应收银行存款利息 338.72 元,应收备付金利息 10.44 元,应
收保证金利息 3.11 元,于每季度 3 月、6 月、9 月、12 月 21 日(节假日顺延)结算入账。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加快清盘速度, 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尚未收讫的
利息(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 。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应收款 1,660.38 元,为基金管理人代为承担的本基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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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到账。
4、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 9.66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 1,573.04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 629.23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 679.92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 1,060.00 元,其中银行汇划费 10.00 元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支付;银行间结算服务费 900.00 元,该款项已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和 2021 年 7
月 26 日支付;银行间交易手续费 150.00 元,其中 125.00 元已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支付,剩
余 25.00 元待收到账单后进行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指数使用费 5,652.14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费用 58,400.16 元,其中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及查询费 12,400.00
元,已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和 2021 年 7 月 26 日支付;信息披露费 27,397.50 元,该款
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支付;产品清算审计费 18,602.66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支付。
5、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1 年 7 月 29 日止
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 24.37
2、差价收入 49.32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4.32
清算收入小计 29.37
二、清算费用
1、交易费用 0.03
2、银行汇划费 55.00
清算费用小计 55.03
三、清算净收益 -25.66
注:
1、利息收入是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结算保证金利息和债券利息;
2、差价收入是清算期间债券投资变现的差价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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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清算期间持有的债券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4、交易费用是清算期间债券投资变现产生的交易费用;
5、银行汇划费是清算期间支付各类费用产生的银行汇划费。
6、剩余财产分配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7 月 13 日基金净资产 32,214.40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25.66
加:基金净申购转入金额
(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确认的投资者申购转入申请)
0.00
减:基金净赎回转出金额
(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转出申请)
9,378.98
二、清算结束日 2021 年 7 月 29 日基金净资产 22,809.76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
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截至本基金清算报告期结束日 2021 年 7 月 29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22,809.76
元。自清算报告期结束日次日(2021 年 7 月 30 日) 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
等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加快清盘速度, 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银行存
款利息、 结算备付金利息以及结算保证金利息(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 ,
供清盘分配使用。 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
还给基金管理人。
7、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 《兴银上海清算所 3-5 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 《关于<兴银上海清算所 3-5 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的法律意见》
兴银上海清算所 3-5 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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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兴银上海清算所 3-5 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1 年 8 月 12 日(清算报告出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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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上海清算所 3-5 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签署页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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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上海清算所 3-5 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签署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