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景泰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公告
2020-02-26 文字大小 【 】 【打印
            



  景顺长城景泰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547,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6月3日证监许可【2019】97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截止至2020年2月21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未能满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景顺长城景泰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的条件,故本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相关约定办理。
  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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