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1-03-08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1 年 1 月 14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1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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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1、 重要提示
人保添利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人保添利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
[2019]1034 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正式生效。本
基金的管理人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托管
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保添利 9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 “基金暂停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
终止基金合同,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
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
终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并已就此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关
于人保添利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
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1 月 11 日,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起进
入清算期。
本基金自 2021 年 1 月 12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
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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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目录
一、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重要提示........................................................................................................................... 2
2、目录................................................................................................................................... 3
二、 基金概况 .................................................... 4
三、 财务会计报告 ................................................ 5
四、 清算事项说明 ................................................ 6
1、基金基本情况................................................................................................................... 6
2、清算原因........................................................................................................................... 7
3、清算起始日....................................................................................................................... 7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8
五、 清算情况 .................................................... 8
1、资产处置情况................................................................................................................... 8
2、负债清偿情况................................................................................................................... 9
3、所有者权益情况............................................................................................................... 9
4、清算期间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9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9
六、 备查文件目录 ................................................ 9
1、备查文件目录................................................................................................................... 9
2、存放地点......................................................................................................................... 10
3、查阅方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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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人保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人保添利9个月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76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1月06日
基金管理人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

人保添利9个月定开A 人保添利9个月定开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007607 00760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
的份额总额 0.00份 0.00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用持有到期策略,将基金资产配置
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
资产,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
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
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
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
性以及信用水平,结合定量分析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
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
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
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
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
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一年
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0%+同期六个月银行定期
存款利率(税后)×50%)×1.2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
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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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人保添利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 1 月 14 日(清算结束日)及 2021 年 1 月 11 日(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 月 14 日
(清算结束日)
2021 年 1 月 11 日
(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84,375.38 84,375.38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股票投资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56.55 51.48
应收股利 - -
资产总计 84,431.93 84,426.86

负债和净资产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应付托管费 - -
应付销售费用 - -
应付交易费用 - -
其他负债 84,431.93 84,426.86
负债合计 84,431.93 84,426.8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 -
未分配利润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4,431.93 84,426.86
注: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1 月 11 日,人保添利 9 个月定开 A 份额
净值人民币 0.0000 元,基金份额总额 0.00 份;人保添利 9 个月定开 C 份额净
值人民币 0.0000 元,基金份额总额 0.00 份;总份额合计 0.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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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算事项说明
1、 基金基本情况
人保添利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
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人保添利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以证监许可[2019]1034 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
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 205,662,754.65 份,经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9)第
00510 号的验资报告。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管理人
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相关规定,本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人保添利
9 个月定开 A")和 C 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人保添利 9 个月定开 C")两类份额。
其中,人保添利 9 个月定开 A 是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人保添利 9 个月定开
C 是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
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基金合
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
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
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可分
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
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个开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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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
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
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每个封闭期内,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0%+同期六个
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0%)×1.2。
2、 清算原因
根据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基金合同“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中“九、
基金的暂停运作”的约定:“3、基金暂停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8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人保添利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封闭期到期后暂停运作的公告》,依据基金合同中相关约
定决定本基金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8 月 5 日晚对本基金
全部基金份额自动赎回,以该日该类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向相应份额类别全部基
金份额进行分配。本基金暂停运作后,暂不开放申购及转换转入等相关业务。本
基金暂停运作期间,不收取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基金运作的相关账户
继续保留,不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可暂停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信息。报告期内未
开展任何投资运作的,基金可暂停披露定期报告。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运作或重
启基金运作的,应当依法进行信息披露。暂停运作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
截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日终,本基金处于暂停运作状态。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与托
管协议,并已就此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发布
了《关于人保添利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
清算的公告》,自 2021 年 1 月 12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期。
3、 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2 日(清算开始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
(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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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清算报表仅为本基金管理人用以本基金清算相关监管报送或公告之目的
而编制,本清算报表以非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因此,本清算报表列示资产和负
债时不再区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期末资产项目以
预计可收回金额列报,负债项目按照需要偿付的金额列报;实收基金和未分配利
润作为所有者权益项目进行列报。本清算报表仅列示了 2021 年 1 月 11 日(最后
运作日)及 2021 年 1 月 14 日(清算结束日)的清算资产负债表及重要报表项目说
明。除上述内容外,本基金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及其相关规定。
五、清算情况
自 2021 年 1 月 12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期间,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
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当晚对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自动赎回,考
虑到清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等款项的回款周期较长,为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算速度,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8 月 7 日以自有资金先行
垫付该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并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向投资者完成了全部剩余资产分配。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
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账户销户前视资金变现情况返还基金管理人。基金暂停
运作后所产生的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
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
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除清算审计费外的其他
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84,375.3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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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51.48 元,为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
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该款项将于清算结束日后或下一个结息日后划入
托管账户。
2、 负债清偿情况
各项负债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于 2020 年 8 月 5 日晚自动赎回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款已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支付完毕。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归属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额为人
民币 0.00 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84,426.86 元,分别为:清算审计费
人民币 17,869.46 元,该笔资金将于审计结束后支付;预提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10,100.00 元,将于清算结束日后账户销户前支付;应付基金管理人的垫付资金
人民币 56,405.92 元及其孳息人民币 51.48 元,垫资及孳息金额将于清算结束后
账户销户前返还基金管理人。
3、 所有者权益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1 月 11 日,人保添利 9 个月定开 A 份额净值人民
币 0.0000 元,基金份额总额 0.00 份;人保添利 9 个月定开 C 份额净值人民币
0.0000 元,基金份额总额 0.00 份;总份额合计 0.00 份。
4、 清算期间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截止 2021 年 1 月 14 日(清算结束日),本基金归属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
净额为人民币 0.00 元,无需要分配的剩余资产。本基金管理人的垫资及孳息金
额将于清算结束后账户销户前返还基金管理人。
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人保添利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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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人保添利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人保添利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1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