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升和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3-12-26 文字大小 【 】 【打印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惠升和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惠升和风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787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0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惠升和风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惠升和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12月22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3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惠升和风纯债A 惠升和风纯债C 惠升和风纯债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877 007878 018136
截止基准日下
属分级基金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1.0869 1.0522 2.0101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
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8,993,817.06 12,923,942.78 17,645.91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
金份额) 0.49 0.11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12月27日
除息日 2023年12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12月28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3年12月27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该部分基金份额于2023年12月28日直接计入其基
金账户,2023年12月2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
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分别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由于向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分红款小于5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客户的现金分红款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
  (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rising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000-5588)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询本基金其他相关信息。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