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关于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部分基金关于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阳光人寿”)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26年4月24日起,阳光人寿新增办理本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业务。投资者可通过阳光人寿办理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投资者通过阳光人寿申购(包括定投)新增代销的上述基金,申购(包括定投)费率折扣以阳光
人寿活动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列表:
基金名称
农银汇理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农银汇理金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农银汇理金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
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B类
农银汇理红利日结货币市场基金A类/B类
基金代码
014242
008030
007888/022515
660007/660107
000907/000908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2、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8-95599
网址:www.abc-ca.com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有关事
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
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
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
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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