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治稳健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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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天治稳健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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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基金概况..................................... 3
二、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4
三、财务会计报告................................. 4
四、清算情况..................................... 5
五、备查文件.....................................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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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天治稳健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74号文及机构部函
[2019]2065号准予募集注册,自2019年11月20日起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天治稳健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
终止事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10月12日,并于2021年10月13日起进入清算
程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
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海华
永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天治稳健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治稳健双鑫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92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1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天治
稳健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治稳
健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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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74号文及机构部函[2019]2065号
准予募集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2019 年10
月14日至2019年11月15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1月20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472,298,840.02份。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
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
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本基金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 200 人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10 月 12 日,并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进入
清算程序。
自 2019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三、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天治稳健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10月12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547,595.08
结算备付金 60,781.98
交易性金融资产 2,825,318.10
其中:债券投资 2,825,318.10
应收利息 59,891.50
资产总计 3,493,586.66
负债 :
应付赎回款 158,945.24
应付管理人报酬 87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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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托管费 250.91
应付交易费用 7,452.74
其他负债 19,519.65
负债合计 187,046.6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047,944.18
未分配利润 258,595.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06,539.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93,586.66
注:天治稳健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最后运作日2021年10月12日,基金份额净
值1.0848元,基金份额总额3,047,944.18份。
四、清算情况

(一)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
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
本基金清算律师费以及划付最终清算款项的银行汇划费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
支付。

(二)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10月12日,自2021年10月13日起,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
(三)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
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
示。
(四)清算事项说明
自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9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
金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
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547,595.08元,是存储于基金托
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活期银行存款,该款项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60,781.98元,其中存放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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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人民币59,781.58元;存放
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人民币1,000.40元。
均系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收取并保存的最低结算备付金。为便于及时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资产,上述款项将于2021年10月19日后由基金管理人天
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划入托管账户,待上述款项收回后返还
给基金管理人。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2,825,318.10元,该款项
已于清算期间全部变现。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59,891.50元,其中应收银行存款
利息人民币293.00元,应收清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292.36元,应收结算保证金利
息人民币7.60元,应收债券利息人民币59,298.54元。应收债券利息已于债券卖
出之日划入托管账户;为便于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资产应收银行存款
利息、应收清算备付金利息、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将于2021年10月19日后由基金
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划入托管账户,待结息日返还
给基金管理人。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58,945.24元,该款项已于2021
年10月13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878.14元,该款项已于2021
年10月15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250.91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
10月15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7,452.74元,系应付券商席
位佣金,该款项已于2021年10月15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9,519.65元,系预提2021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费,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处置。
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1年10月13日
至2021年10月19日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669.70
2、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注2) 306.00
3、其他收入(注3) 0.02
清算收益小计 975.72
二、清算费用
1、审计费(注4) -4,519.65
2、银行汇划费 75.00
3、账户维护费(注5) 12,000.00
4、交易费用(注6) 2.89
5、其他(注7)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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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费用小计 7,858.24
三、清算净收益 -6,882.52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自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
19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392.21元、清算备付金利息收入人民
币21.92元(为便于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资产,清算期间产生的银行
存款利息收入和清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将于2021年10月19日之后由基金管理人天
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划入托管账户,待上述款项收回后返还
给基金管理人);清算期间产生的债券利息收入人民币255.57元(该款项已于债
券卖出之日划入托管账户)。
注2: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系清算期间处置债券所得收益。
注3:其他收入系赎回费收入系清算期间确认的基金赎回份额对应的赎回费
收入。

注 4:清算期间冲回预提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人民币 19,519.65 元,另
按照付款通知书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清算审计费人民币 15,000.00 元,其差额为人民币 4,519.65 元。
注 5:账户维护费系使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和银行间市场
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的账户维护费。其中,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维护费人民币 4,500.00 元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支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维护费人民币 1,500.00 元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维护费人民币 4,500.00 元已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支付,银行间市场清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维护费人民币 1,500.00 元将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后支付。
注6:交易费用系清算期间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
注7:其他费用系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收取的业务查询费人民币
300.00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10月18日支付。
(五)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1年10月12日基金净资产 3,306,539.98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6,882.52
减:基金净赎回转出金额 19.73
二、2021年10月19日基金净资产 3,299,637.73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21年10月19日本基金剩余资产为人民币
3,299,637.73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
案,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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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次清算结束日次日2021年10月20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托管账户前一日
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资产,该笔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划入托管账户,待结息日收回该款项后返还给基金管
理人。
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产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
还给基金管理人。本基金的利息收入为预计金额,可能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差异,
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产生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六)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天治稳健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天治稳健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之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天治稳健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