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惠信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3-12-08 文字大小 【 】 【打印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元)
国泰惠信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惠信三年定期开放债券
008017
2019年10月31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惠信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等
2023年12月5日
1.0098
133,879,435.31
0.090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第四次分红。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
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
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12月11日
2023年12月11日
2023年12月12日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照2023年12月11日除息后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对红利再投资所确定的
基金份额于2023年12月1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12月13日起投资者
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利润分配中取得的
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