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民企精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2022-04-20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民企精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尽管有前述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鉴于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截至第二个开放期最后一日,即2022年1月10日日终,嘉实民企精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1月17日。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月14日发布了《关于嘉实民企精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本基金自2022年1月18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为自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4月11日止。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4月19日刊登了《嘉实民企精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8,906,950.47元,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清盘流程,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够获得的分配金额最小为0.01元。上述资金将于2022年4月20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具体款项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