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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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11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鹏华优选价值股票A 基金代码008134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2月1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若有)
-
基金类型 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伍旋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19年12月1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6年06月05日
其他(若有)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
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十个工
作日内向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
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六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进行表决。
注: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精选具有良好盈利能力和价值被低估的股票,力
求超额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同
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
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
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投资于价值型
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股指期货投资
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价值型股票指的是具备低估值特征,市场价格相对于企业价值存在低估的股
票。价值型股票通常具有低市盈率(P/Eratio)与市净率(P/Bratio)、高股
息(dividend)的特征。具体而言,价值型股票包括市盈率(P/E)、市净率
(P/B)等指标处在同行业的平均水平或者历史平均水平以下,而股息收益率
处在同行业的平均水平或者历史平均水平以上的上市公司;或者现金流折现
价值大于市场价值的上市公司。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
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
金、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
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费率
(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费用类型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

备注
申购费
M <100万1.5%
100万 ≤ M < 500万1.00%
500万≤ M 每笔1000元
赎回费
N <7天1.5%
7天 ≤ N < 30天0.75%
30天 ≤ N < 1年0.5%
1年 ≤ N < 2年0.25%
2年≤ N 0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
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2%
托管费0.2%
销售服务费0
其他费用会计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1)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受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市场环境、技术周期等各类因素的影
响,对于上述因素的理解或分析错误将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股票内在价值的判断出现失误,进而导致
本基金管理人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本基金重视股票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正
常情况下,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最低将保持在80%以上,无法完全规避股票市场的下跌风险。
(2)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
(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或“联交所”)上市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
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市场联动的风险
2)股价波动的风险
3)汇率风险
4)港股通额度限制
5)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
6)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
7)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8)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
9)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
10)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
11)基金资产投资港股标的比例的风险
12)其他可能的风险
(3)本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
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
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
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4)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
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
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损
失。标的股票指数价格与股指期货价格之间的价差被称为基差。若产品运作中出现基差波动不确定性
加大、基差向不利方向变动等情况,则可能对本基金投资产生影响。
(5)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及评
级风险等。由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收益来自于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因此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还面临基础资产特定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风险及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2、普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及其他风险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
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本次更新详见2023
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鹏华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
议的公告》)。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
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
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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