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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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3 年 4 月 6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3 年 4 月 15 日
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一、 重要提示
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关于准予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21 号)注册公开募集,自 2020 年 6 月
12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
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定终止”。根据《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中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刊登了《招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2023 年 2 月 21 日陆续刊登了提
示性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
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了《关于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中伦(深
圳)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
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深证 100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8236
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交易代码 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236,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2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6 月 12 日
最后运作日(2023-3-29)
基金份额总额 8,130,279.20 份
投资目标 通过对目标 ETF 基金份额的投资,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
相似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以目标 ETF 作为主要投资标的,方便投
资人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 ETF,本基金并不参与目标 ETF 的管理。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非成份券(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
票和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
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
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上的配置
比例,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
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编
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
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2、目标 ETF 投资策略
(1)基金组合构建原则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其指定的目标 ETF。
(2)基金组合的构建方法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构建基金组合,使得投
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1)按照目标 ETF 法律文件约定的方式申赎目标 ETF;
2)在二级市场上买卖本基金的目标 ETF,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二级市
场上买卖目标 ETF 基金份额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
降低跟踪误差的目的。
(3)日常组合调整
在基金的日常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将按照目标 ETF 法律文件约定的方式
申购、赎回目标 ETF 的基金份额,实现指数化投资。根据市场情况,本
基金亦可通过二级市场在在证券交易所买入、卖出目标 ETF 基金份额。
两种投资方式主要根据交易成本、市场流动性以及价格的优势决定。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部分的投资,主要采用被动式
指数化投资的方法进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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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国内财政政策
与货币市场政策等因素对债券市场的影响,进行合理的利率预期,判断
债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制定久期控制下的资产类属配置策略。在债券投
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具体采用期限结构配置、市
场转换、信用利差和相对价值判断、信用风险评估、现金管理等管理手
段进行个券选择。本基金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
础上,降低跟踪误差。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标的资产
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
行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流
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首
先将基于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
机,并根据风险资产投资(或拟投资)的总体规模和风险系数决定股指
期货的投资比例;其次,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
趋势以及股指期货流动性、收益性、风险特征和估值水平的基础上进行
投资品种选择,以对冲风险资产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是为了有效控制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本基
金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
高投资组合运作效率。在国债期货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
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
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的久
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8、融资及转融通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及转融通
交易。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
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9、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
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深证 100 指数(价格)收益率*95%+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属于
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
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
资于目标 ETF 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
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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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招商深证 100ETF 联接 A 招商深证 100ETF 联接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236 008237
最后运作日(2023-3-29)
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631,631.73 份 3,498,647.47 份
三、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证监许可【2019】2121 号文注册募集,由基金
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 2020 年 3 月 11 日至 2020 年 6 月 10 日止向社会公
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含利
息结转的份额)总数为 202,719,345.85 份。自 2020 年 6 月 12 日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期间,
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
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经本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表决通过,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
序。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了《关于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从 2023
年 3 月 30 日起进入清算期。
四、 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3 月 29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2023 年 3 月 29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91,265.90
结算备付金 5,682.54
存出保证金 3,284.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8,388,038.28
资产总计 8,888,271.45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11,948.92
应付管理人报酬 8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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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托管费 44.20
应付销售服务费 814.50
其他负债 28,931.76
负债合计 41,827.7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8,130,279.20
未分配利润 716,164.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846,443.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888,271.45
注:1、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3 月 29 日,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 A 类份额的单位净值为 1.0838 元,份额为 4,631,631.73 份,资产净值为 5,019,588.93 元;
C 类份额单位净值为 1.0938 元,份额为 3,498,647.47 份,资产净值为 3,826,854.77 元。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
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
五、 清算情况
自 2023 年 3 月 30 日至 2023 年 4 月 6 日止为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
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
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
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支付。
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 491,265.90 元,其中 491,197.89 元为存储于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的活期银行存款,68.01 元为应计活期银行存款利息;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 5,682.54 元,其中 5,680.54 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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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收取并保管的结算备付金,2.00 元为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结算备付金每月调整一次,根
据《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每月前 6 个营业日内,对结
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
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尚未返还的结算备付金。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 3,284.73 元,其中 3,283.53 元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收取并保管的结算保证金,1.20 元为应计结算保证金利息。结算保证金每月调整一次,
根据《结算保证金管理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每月初第二个交易日,
根据结算参与人对应结算备付金账户前 6 个月日均结算净额调整其结算互保金额度,但不低
于初始结算保证金基数”。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
有资金先行垫付尚未返还的存出保证金。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 8,388,038.28 元,其中交易类债券投资 101,228.88
元,基金投资 8,286,809.40 元,本基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完成相关资产的变现。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 11,948.92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 88.37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 44.20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 814.50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 28,931.76 元,该款项为预提 2023 年报社信息披露费,该
款项已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3 月 29 日基金净资产 8,846,443.70
加:清算期间(2023-3-30 至 2023-4-6)收入 23,131.18
其中: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 1) 858.40
利息收入-最低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注 1) 2.00
利息收入-交易保证金利息收入(注 1) 0.90
利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注 2) 5.15
其他收入-赎回费归资产(注 3) 26.70
投资收益(注 4) 22,238.03
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减:清算期间(2023-3-30 至 2023-4-6)费用 77.96
银行汇划费(注 5) 77.96
清算费用(注 6) -
减:基金赎回金额(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申请) 1,897,849.99
二、2023 年 4 月 6 日基金净资产 6,971,646.93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3 年 3 月 30 至 2023 年 4 月 6 日止清算期
间的利息, A/C 类份额之间的收入分配按照各级别净值占比进行分配;
2.债券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债券利率计提的清算期间卖出前的债券利息, A/C类份额之间
的收入分配按照各级别净值占比进行分配;
3.其他收入系清算期间产生的赎回费用归属于基金资产的部分, A/C 类份额之间的收入分配
按照各级别净值占比进行分配;
4.投资收益为卖出债券、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投资收益,A/C 类份额之间的收入分配按照各级
别净值占比进行分配;
5.银行汇划费为期间资金划付产生的费用, A/C 类份额之间的费用分配按照各级别净值占比
进行分配;
6.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6,971,646.93 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
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
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3 年 4 月 7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
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
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 备查文件
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1、备查文件目录
(1)《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招商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