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扬淳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2021-10-13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鹏扬淳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鹏扬淳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鹏扬淳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21年9月15日起至2021年10月11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工作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本次会议投票的情况如下:
截至权益登记日2021年9月14日本基金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为10,0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10,000,000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100%,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共计 10,000,000份,表决结果为:10,000,000份基金份额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份基金份额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份基金份额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办法》、《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公证费及律师费)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2万元,共计3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21年10月12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前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有关具体事宜。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1年10月13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即2021年10月14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及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组将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了解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一)《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扬淳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二)《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扬淳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三)《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扬淳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四)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五)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