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格林泓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到期后暂停运作、不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2024-03-08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格林泓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8484、C类份额基金代码:008485)为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成立于2020年3月26日,第四个开放期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
  截至第四个开放期最后一日(即2024年3月7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交易申请确认的申购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入确认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出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根据《格林泓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决定于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到期后暂停运作,即暂停进入下一封闭期。本次开放期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即2024年3月8日),投资人未确认的申购申请对应的已缴纳申购款项将全部退回;对于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赎回,且不收取赎回费。相应未确认的申购款项以及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将在该日后的7日内支付。
  有关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相应赎回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注:投资人持有A类/C类份额自动赎回金额的计算结果以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计算为准。
  基金暂停运作以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恢复运作,并决定下一开放期的申购或其他交易安排以及下一封闭期的安排,并予以公告。在后续封闭期及开放期内,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正常运作。
  暂停运作期间,基金可暂停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信息。报告期内未开展任何投资运作的,基金可暂停披露定期报告。
  基金暂停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暂停运作期间的所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暂停运作期间,基金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投资人可以登陆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china-greenfund.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000-501)进行相关咨询。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