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2022-03-01 文字大小 【 】 【打印
            
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2年2月10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目前,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备查文件:
1、《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3、《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