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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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4月11日
送出日期:2024年04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汇安盛鑫三年定开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008735
基金管理人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1月1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以三年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指自然年度,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指自然年度,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
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张昆 2021年01月12日 2016年02月18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执行。《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个工作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因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封闭期配置策略 (2)信用债投资策略 (3)放大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封闭期现金管理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1月12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
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0.80%
100万≤M<200万 0.50%
2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N≥30天 0.00%
赎回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
持有期不少于7日但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05%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
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2、投资于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为控制本基金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将定期对所投债券的信用资质和发行人的偿付能力进行评估。
对于存在信用风险隐患的发行人所发行的债券,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封闭期内,如本基金持有
债券的信用风险显着增加时,为减少信用损失,本基金将对该债券进行处置。
基金封闭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导致基金部分资产尚未变现的,
基金将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封闭期结束的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应全部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
基金财产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未变现资产对应赎回款延缓支付,待该部分资产变现后支付剩余赎回
款。赎回价格按全部资产最终变现净额确定。基金管理人应就上述延缓支付部分赎回款项的原因和
安排在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发布公告并提示最终赎回价格与封闭期到期日的净值可能存在
差异的风险。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策略,一般情况下,持有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和结构
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在行情波动时,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本基金定期对持有的固定收益品种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
应当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对所投资资产计算确认减值损失。因此,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
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
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投资人须在开放期内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
期间将无法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因开放期流动性需要,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各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
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成
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
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
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
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
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
金合同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
个工作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ianfund.cn][010-56711690]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