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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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01-09
送出日期:2024-02-08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代码 008833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A 下属基金代码 008833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C 下属基金代码 008834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03-20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每笔认购、申购/转换转入申请所得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一年,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相应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所对应的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王智伟 2021-10-28 2009-07-01
龚美若 2023-06-02 2011-07-01
阚磊 2023-08-11 2009-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把握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投资机会,采用较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
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
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
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
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
和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结合对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
策、行业发展状况、股票市场风险、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求关
系等因素的定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
时机。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积极主动地对股票、债券、金融衍生品和现金等各
类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5%+中债综合
指数(全价)收益率×8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
金。本基金可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A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有期限(N)
M<100万元0.80%
申购费(前收费)100万元≤M<500万元0.40%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
N<7天1.50%
7天≤N<30天0.75%
赎回费
30天≤N<180天0.50%
180天≤N 0%
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C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有期限(N)
N<7天1.50%
赎回费7天≤N<30天0.50%
30天≤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80%
托管费 0.15%
销售服务费 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A -
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C 0.40%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
金的费用与税收”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投资特定对象的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资产配置策
略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会由于市场环境、公司治理、
制度建设等因素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合绩效带来风险。2、港股
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面临的风险: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
称:“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但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投资
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
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交易规则以及税收政策
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港股价格波动的风险;(2)汇率风险;(3)
港股通交易日风险;(4)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风险;(5)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6)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3、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包括:(1)
基差风险;(2)系统性风险;(3)保证金风险;(4)合约展期风险。4、投资国债期货的风
险: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
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5、
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包括:(1)流动性风险;(2)价格风险;(3)操作风险。6、投资资
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
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7、投资科创
板股票的风险,包括:(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6)政策风险。8、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
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9、基金份
额的最短持有期风险:本基金设置了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
日),投资人可能面对在最短持有期内无法随时赎回的风险(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除外)。
10、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11、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12、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
包括:(1)上市公司经营风险;(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3)流动性风险;(4)转板风险;
(5)退市风险;(6)系统性风险;(7)集中度风险;(8)政策风险;(9)监管规则变化的
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
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010-
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