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加安瑞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2023-10-19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加安瑞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加安瑞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大会。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8月28日发布了《关于中加安瑞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2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0月18日在指定网站上刊登了《中加安瑞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并在指定报刊上登载了《中加安瑞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据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3年10月18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9,634,906.41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3年10月20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