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电子稿(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
2023-12-02 文字大小 【 】 【打印
            
公 证 书
(2023)沪东证经字第 12766 号
申请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
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45号4楼02单元之175。
法定代表人:胡荣炜。
委托代理人:张鸿铭,男,1998 年 4 月 6 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
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圆信永丰沣泰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申请人依法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10 月 27 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圆信永
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
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电子版)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
公证员林奇和工作人员张家栋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9 楼对圆信永丰
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
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
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徐峥的监督下,由圆信
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张佳优、刘潇进行计票。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17 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圆信
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
额共 14,761,328.65 份,占 2023 年 10 月 27 日权益登记日圆信永丰
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 29,361,876.75 份的 50.27%,
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4,761,328.65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份
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
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圆
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
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 证 员 林奇
2023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