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3-10-23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3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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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
人,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本基金根据 2020 年 1 月 16 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28 号文)进行募集,《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
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终止基金合同
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
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获表决通过并于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已于2023年9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及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3 年 9 月 22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德邦惠利混合
基金交易代码: A 类:009073; C 类:00907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8 月 11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9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大类资产配置与个股、个券的主动
投资管理,在相对较低风险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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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与“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相结合
的方法,基于对经济运行周期的变动,判断财政货币政策以及资产市场资金环
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结合行业状况、公司成长性与价值性分析,通过战
略资产配置决策对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进行动态配置。本基金同
时还将基于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动态变化,通过策略性资产配置把握市场时
机,力争实现投资组合的收益最大化。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
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周
期调整的深入研究,根据各行业所处生命周期、产业竞争结构、在证券市场的
近期表现等诸多方面因素对不同行业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并在此基础上判断
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确定本基金的行业布局。
(2)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精选出具有持续成长性、
竞争优势、估值水平合理的优质个股。
1)基本面定性分析:本基金将重点考察分析包括公司投资价值、核心竞
争力、公司治理结构、市场开发能力、商业模式优势、资源优势、产品优势等
方面的综合竞争实力,挖掘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公司。
2)价值定量分析: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收益质量、财务
品质、估值水平进行价值量化评估,选择价值被低估、未来具有相对成长空间
的上市公司股票,形成优化的股票池。
3、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亦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
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等趋势,从而确定债券的配置策略。同时,通过
考察不同券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信用风险等因素认识债券的核心内在价
值,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和套利等投资策略进行
债券组合的灵活配置。
4、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同时具有债券与权益类证券的双重特性。本基金
利用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债券底价和到期收益率、信用风险来判断其债
性,增强本金投资的安全性;利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转股溢价率、基础
股票基本面趋势和估值来判断其股性,在市场出现投资机会时,优先选择股性
强的品种。同时,关注可转债和可交换债流动性、条款博弈、可转债套利等影
响转债及可交换债投资的其他因素。
5、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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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2)股票期权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的
投资。本基金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宏观经济、政策及法规因素
和资本市场因素等的研究,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
估值合理的期权合约进行投资。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建立股票期权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按照有
关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确保投资、风控等核心岗位人员具备股票期权业务
知识和相应的专业能力,同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票期权的投资审批事
项,以防范期权投资的风险。
(3)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
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
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
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
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
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
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框架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其中,自上而下投资策略指在平均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
上,运用定量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流
动性风险溢价、税收溢价等因素进行分析,对收益率走势及其收益和风险进行
判断;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运用定量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池信用风险进行分
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置。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
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地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
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以期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7、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最后运作日:2023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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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最后运作日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23/9/21 2023/9/21
资产: 负债:
银行存款 2,585,330.21 短期借款
结算备付金 7,713.23 交易性金融负债
存出保证金 28,475.11 衍生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26,988.2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其中:股票投资 1,226,988.25 应付清算款
债券投资 应付赎回款 3,448.6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01.62
基金投资 应付托管费 233.62
贵金属投资 应付销售服务费 19.16
衍生金融资产 应付投资顾问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交税费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付利润
应收利息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收股利 其他负债 136,221.02
应收申购款 负债合计 141,324.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净资产:
其他资产 41.84 实收基金 4,106,028.64
未分配利润 -398,804.11
净资产合计 3,707,224.53
资产总计: 3,848,548.64 负债与净资产总计: 3,848,548.64
四、清算报表附注
1、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
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
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德邦惠利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德邦
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获表决通过并于该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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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算起始日
根据《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自 2023 年 9 月 22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清算起始日为 2023
年 9 月 22 日。
3、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
会计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
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 2023 年 9 月 22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
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 7,713.23 元,该款项将于本次清算结束后到账,
最终到账以实际金额为准。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28,475.11元,该款项将于本次清算结束后到账,
最终到账以实际金额为准。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为人民币 1,226,988.25 元。除因尚处于
新股限售期内无法变现的股票外,本基金所持其余股票均已处置变现。变现产生的证券清算款为
人民币 1,209,257.72 元,卖出股票扣收的红利税合计为人民币 1,074.75 元,相关资金划付已于清
算期间完成。对于流通受限的股票,基金管理人将于限售期结束后及时完成变现,并将于之后二
次清算时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其他资产为人民币 41.84 元,系应收申购款利息,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全部划入基金托管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3,448.69 元,该款项截止 2023 年 9 月 26 日已全部
完成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401.62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支
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233.62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19.16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36,221.02 元,其中应付《证券时报》信息披露费为
人民币 86,795.28 元,清算期间减免人民币 53,041.56 元,最终应付金额为 33,753.72 元,该款项
已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支付;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 43,396.32 元,清算期间减免人民币 23,396.32
元,最终应付金额为 20,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支付;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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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9.42 元,均系席位佣金费用,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损益情况
自 2023 年 9 月 22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止的清算期间
项目 本期金额
一、收入 15,461.41
1、利息收入 232.8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32.83
债券利息收入 0.0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0.00
其他利息收入 0.00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48,830.8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47,756.09
债券投资收益 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0.00
基金投资收益 0.00
贵金属投资收益 0.00
衍生工具收益 0.00
股利收益 -1,074.75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填列) 164,059.42
4、其他收入(损失以"-"填列) 0.00
二、费用 -26,417.88
1、管理人报酬 0.00
2、托管费 0.00
3、销售服务费 0.00
4、交易费用 0.00
5、利息支出 0.0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0.00
6、税金及附加 0.00
7、其他费用 -26,417.88
8、资产减值损失 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 41,879.29
减:所得税费用 0.00
四、净利润 41,879.29
注1:利息收入系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止清算期间计提的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结算备付金利
息收入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注2: 投资收益系本基金于最后运作日持有的股票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止清算期间处置变现
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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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本基金于最后运作日持有的股票在其处置变现之前的市场价格波动导致。
注4:其他费用系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止清算期间计提的汇划费用、律师费、审计费以及信息
披露费。其中,汇划费用为人民币20.00元,清算律师费为人民币10,000.00元,持有人大会律师费为人民币
40.000.00元,审计费减免人民币23,396.32元,信息披露费减免人民币53,041.56元。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9 月 21 日基金净资产 3,707,224.53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41,879.29
减:清算期间支付赎回款、赎回费 45,093.15
二、2023 年 9 月 28 日基金净资产 3,704,010.67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3,704,010.67 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
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
例进行分配。
自清算起始日 2023 年 9 月 22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以
及存出保证金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
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www.dbfund.com.cn)查阅。
3、查阅方式
(1)本报告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2)投资者可访问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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