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资产二次分配公告
2023-11-10 文字大小 【 】 【打印
            
  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3年9月21日发布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9月21日,自2023年9月22日起进入清算期。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9月22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0月23日发布了《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于2023年10月23日支付了首笔清算款。
  截至2023年11月9日,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已对流通受限证券进行了变现,并将进行本基金剩余资产的第二次分配。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124,596.70元。至二次分配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二次分配金额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具体金额以本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上述资金将于2023年11月10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具体到账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
  本次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组合中所有的财产已完成分配。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咨询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