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2023-05-17 文字大小 【 】 【打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形,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3月27日。
  本基金自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24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监管机构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5月16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了《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报告》。据此,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3年5月16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6,861,897.44元,C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5,121,907.59元,将分别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3年5月24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