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稳利资产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清算资金发放公告
2023-11-02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发布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稳利资产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长信稳利资产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3年9月21日起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9月21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关于本基金清算的详细内容请参见2023年11月2日发布的《长信稳利资产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
  本次清算资金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11月2日,发放日为2023年11月6日。同时,为维护本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补足清算资金发放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本次每份本基金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1.0578493元。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