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城恒泰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2023-11-24 文字大小 【 】 【打印
            

长城恒泰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长城恒泰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后,自2023年10月28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了《关于长城恒泰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并组织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目前,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清算报告全文于2023年11月24日在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城恒泰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长城恒泰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自本基金清算报告披露之日起终止。
  备查文件:
1、长城恒泰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2、关于长城恒泰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3、长城恒泰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4、关于长城恒泰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5、长城恒泰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
6、长城恒泰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审计报告
7、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恒泰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