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汇金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2-11-24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根据《浙商汇金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浙商汇金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决定浙商汇金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柜台”)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优惠时间
自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2月8日
二、费率优惠情况及说明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赎回本基金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赎回费 持有期限 调整前赎回费率 调整前赎回费计入基金资产比例 优惠后赎回费率
持有期<7日 1.50% 100% 1.50%
7日≤持有期<30日 0.75% 100% 0.75%
30日≤持有期<3个月 0.50% 75% 0.3750%
3个月≤持有期<6个月 0.50% 50% 0.25%
6个月≤持有期<1年 0.50% 25% 0.1250%
1年≤持有期<2年 0.25% 25% 0.0625%
持有期≥2年 0 25% 0
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优惠后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渠道赎回的投资者。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机构名称 网址 客服热线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www.stocke.com.cn 95345
3、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