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汇金新兴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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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新兴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1月23日
送出日期:2022年11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新兴消费 基金代码 009527
基金管理人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5月29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周涛 2020年06月08日 2006年08月17日
叶方强 2022年11月23日 2016年07月18日
其他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15日证监许可[2020]717号《关于准予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自2020年5月29日起,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浙商汇金新兴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积极调整仓位、精选新兴消费主题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新兴消费主题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投资于同业存单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以追求基金资产收益长期增长为目标,在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内对各类别资产进行灵活的比例配置调整,力争获得与所承担的风险相匹配的收益。本基金以追求基金资产收益长期增长为目标,结合各项宏观经济指标和微观经济数据,及时把握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通过对宏观经济指标、盈利预测指标、市场流动性指标等相关因素的综合分析,预估市场未来的趋势变化,评估上市公司业绩和股票价格联动的方式。 在极端市场情况下,为保护投资者的本金安全,股票资产比例可灵活配置降至0%。 2、股票投资策略 (1)新兴消费主题的上市公司范畴界定 基于对消费行业发展趋势的分析,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兴消费"主题相关证券,是指受益于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人口结构变化、信息技术发展、传播方式变革等引发传统消费行业新模式的出现及新需求崛起的公司 (2)个股选择 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成长空间、行业集中度及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判断,基金管理人通过传统的定性分析手段,关注具有先进的经营模式、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优秀的公司管理层等核心价值的上市公司;结合管理人定量投资方法,深入挖掘具有持续增长能力或价值被低估的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同时将根据行业及公司状况的变化,结合估值水平,动态优化股票投资组合。 3、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4、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6、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主要消费行业指数收益率×70%+中债总财富指数(总值)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一般市场情况下,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
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1.50%
100万≤M<200万 1.00%
200万≤M<500万 0.5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365天 0.50%
365天≤N<730天 0.25%
N≥730天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10%
其他费用 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上市公司经营
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
2、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信用风险。
5、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有:科创板投资风险、国债期货投资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股
票期权投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6、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7、技术风险。
8、不可抗力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原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型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的备案,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或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管理人官方网站[www.stocke.com.cn][客服电话:95345]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主要是增聘基金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