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二次基金分红公告
2023-12-13 文字大小 【 】 【打印
            
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第二次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开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956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6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12月1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17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2,181,459.65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1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六次分红,2023年第二次分红。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1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12月14日
除息日 2023年12月14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12月15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注册登记机构将以2023年12月14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其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并将于2023年12月1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12月1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15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红利再投资所确认的基金份额,持有期将自再投资确认日起记。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73、0351-95573)咨询相关情况。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