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3-05-22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23年5月23日(含)起,下列基金增加相关基金销售机构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在相关基金销售机构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及定投业务规则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份额类别 基金代码 定投起点金额 是否有级差
1 东方红ESG可持续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ESG可持续投资混合 A类份额 015102 10元
无级差

2 东方红ESG可持续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ESG可持续投资混合 C类份额 015103
3 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混合 — 008770
4 东方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短债债券 A类份额 014910
5 东方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短债债券 C类份额 014911
6 东方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短债债券 E类份额 015612
7 东方红多元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多元策略混合 B类份额 010821
8 东方红匠心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匠心甄选一年持有混合 - 008990
9 东方红锦和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锦和甄选18个月持有混合 A类份额 012088
10 东方红锦和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锦和甄选18个月持有混合 C类份额 012089
11 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混合 B类份额 010225
12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混合 B类份额 011313
13 东方红启瑞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启瑞三年持有混合 B类份额 011312
14 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混合 B类份额 010442
15 东方红欣和平衡配置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东方红欣和平衡两年混合(FOF) - 011587
16 东方红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东方红养老目标2045五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 016242
17 东方红医疗升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医疗升级股票发起 A类份额 015052
18 东方红医疗升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医疗升级股票发起 C类份额 015053
19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 A类份额 009184
20 东方红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东方红颐和平衡养老三年(FOF) A类份额 009183
21 东方红优质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优质甄选一年持有混合 A类份额 009725
22 东方红优质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优质甄选一年持有混合 C类份额 013785
23 东方红招盈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招盈甄选一年持有混合 A类份额 009806
24 东方红招盈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招盈甄选一年持有混合 C类份额 009807
25 东方红智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智华三年持有混合 A类份额 012839
26 东方红智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智华三年持有混合 C类份额 012840
27 东方红智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智选三年持有混合 A类份额 013294
28 东方红智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智选三年持有混合 C类份额 013295
29 东方红智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智远三年持有混合 - 009576
30 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 A类份额 012708
31 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 C类份额 012709
32 东方红中证竞争力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中证竞争力指数 A类份额 007657
33 东方红中证竞争力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中证竞争力指数 C类份额 007658
二、代销机构信息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站
1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032-5885 https://www.leadbank.com.cn/
三、业务类型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在开放日内办理相关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如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及流程、代销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等信息请以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关于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如基金设置锁定持有期则需在锁定持有期结束后方可办理赎回业务。
四、重要提示
1、关于相关基金的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