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26-07-14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6年7月13日起,对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精测电子”(代码:300567)采用“指数收
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
行业指数”)。
待该股票复牌交易并且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
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