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生加银中证2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08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民生加银中证2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民生加银中证2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9904,C类基金代码:009905)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12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23年12月16日。若截至2023年12月16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于2023年12月8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转换为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照常办理,请参见本公司在规定媒介发布的相关公告。
  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