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优势精选一年定期开放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优势精选一年定开股票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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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优势精选一年定期开放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方正富邦优势精选一年定开股票C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7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方正富邦优势精选一年定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09945
开股票
方正富邦优势精选一年定
下属分级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代码 009946
开股票C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年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符健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5-09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有效管理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精选景气行业和优质成长股标的,力求基金资产的长
投资目标
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
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
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
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
投资范围 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但
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开放
期至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
过股票投资的50%。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将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设为零,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
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
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
进行风险管理。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
可转换债券配置策略;5、可交换债券配置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7、股
指期货投资策略;8、国债期货投资策略;9、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
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
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10%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
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见《方正富邦优势精选一年定期开放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备注

- - 本基金C类份额无认
认购费
购费。
- - 本基金C类份额无申
申购费(前收费)
购费。
N<7日 1.50% -
赎回费 7日≤N<30日 0.50% -
N≥30日 0 -
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0.3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
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
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其他费用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因
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定期开放机制存在的风险
(2)股票型基金的风险
(3)投资港股通股票的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5)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6)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
(7)参与融资交易的风险
(8)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2、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其他风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
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
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仲
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400-818-0990]
1、《方正富邦优势精选一年定期开放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优势精选一年定期
开放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方正富邦优势精选一年定期开放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