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方正富邦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2022-11-04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方正富邦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方正富邦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大会决议生效日期为2022年9月20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9月21日。
本基金自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14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证监会备案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了《方正富邦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因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2年11月4日终止。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截至清算结束日2022年10月14日,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117,766.32元。清算资金将于2022年11月7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相关业务。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0990)咨询。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