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6-16 文字大小 【 】 【打印
            
工银瑞信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6月13日
送出日期:2023年6月1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工银双盈债券 基金代码 010068
下属基金简称 工银双盈债券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0068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9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何秀红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年12月9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6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追求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通过对债券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创造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开发行的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国债期货、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由投资研究团队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对国际及国内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国内及香港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行业状况、公司价值性和成长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在充分的宏观形势判断和策略分析的基础上,执行“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及动态调整策略,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组合收益的最大化,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况下基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恒生指数收益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12月9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
值增长率。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0.80% -
100万元≤M<300万元 0.50% -
300万元≤M<500万元 0.30% -
M≥500万元 1,000元/笔 -
M<100万元 0.08% 养老金特定申购费率
100万元≤M<300万元 0.05% 养老金特定申购费率
300万元≤M<500万元 0.03% 养老金特定申购费率
M≥500万元 1,000元/笔 养老金特定申购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0% -
7天≤N<30天 0.50% -
30天≤N<1年 0.10% -
1年≤N<2年 0.05% -
N≥2年 0%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
托管费 0.15%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
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风
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
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参与股票申购,由于股票发行政策、发行机制等影响新股发行的因素变动,将影响本基金的资
产配置,从而影响本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
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
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因此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
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故投
资者还将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
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按照《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章节的约定处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19999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